四、。保险合同的订立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1)要约(offer)(2)承诺(acceptance)(1)要约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提出订立合同意思表示的当事人,称之为要约人。收到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并可以决定是否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当事人,称之为受要约人。要约的构成要件①明确表示订立合同的愿望;②要约人提出合同的基本条款;③要约通知到达受要约人。一般情况下,投保人是要约人,投保人完成填写投保单,表示要购买保险这一行为就是要约。注意:保险销售人员的展业行为是“要约邀请”。在有些情况下,保险人也可以成为要约人。(2)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对要约人的提议做出同意的意思表示。构成承诺有三个重要条件:①承诺由受要约人做出;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不得对要约内容做出实质性改变;③承诺必须在要约有效期内做出。保险合同的承诺在保险实务中如果保险人对投保单的内容没有异议,同意承担保险责任,就构成了承诺。。法律对保险合同生效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法律没有规定而保险合同有约定的,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办理;法律没有规定,保险合同也没有约定的,保险合同生效于保险合同成立时。案例:交费后出单前损失索赔案[案情简介]2000年5月20日(星期六),某保险公司代理人王某到张某家推销家庭财产保险。经王某宣传和讲解,张某决定向王某投保家庭财产综合险、附加盗抢险、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险,保险金额60万元,其中房屋及市内附属设备36万元,室内装潢8万元,家用电器6万元,,,并填写了投保单,保险期限自2000年5月21日至2001年5月20日。张某当场缴纳保险费1095元。因为恰逢双休日,王某口头答应22日(星期一)将保险单送到张某手中。22日上午大降暴雨,雷电击坏外线供电变压器,造成周边用电户电器损坏。张某家用电器损失3500元。与此同时,王某在前往保险公司的路上因路滑摔跤受伤,被送往医院。下午,张某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出索赔。*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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