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先生概况:沈志伟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复合型人才,近年来他采取多种经营的策略,独自创办了甲、乙、丙三家企业,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取得了初步成效。问题(一):如何对沈先生的企业进行税务规划?甲企业为制药厂,注册资本为80万元,2011年度账面实现利润50万元,沈志伟从甲企业领取工资50000元;乙企业为科技开发实业公司,注册资本为85万元,2011年度账面实现利润20万元,他从乙企业领取工资42000元;丙企业为商品流通企业,注册资本为160万元,2011年度账面实现利润25万元,他从该企业领取工资42000元。分析假设沈先生现三家企业均采用了个人独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50+5+20++25+=:(-×12)×35%-=:-=,享受各自费用扣除标准以及税率的优惠。在税率方面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样的税率表。甲企业保持个人工商户: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0+50000-3500*12)*35%-14750=163050将乙企业变跟为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200000*15%=30000应缴纳红利所得税为:(200000-30000)×20%=34000个人所得税与丙处获得额合并计算将丙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选择小微企业标准: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250000×20%=50000应缴纳红利所得税为:(250000-50000)×20%=40000个人所得税[(84000/12)*20%-555]*12=10140[注:生计费用由于在甲企业中已经扣除]税后收益:1084000-163050-30000-34000-50000-40000-10140=756810筹划后:,,,(二):相同收入的情况下,哪一种方式取得的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较少呢?有没有好的方法能够使大家都省税呢?2012年沈先生准备对甲企业实行推销提成制度,推销员根据销售收入提取5%的奖金。推销人员分两种:一是本厂正式职工,制药厂实行每月预发工资2500元,年终统一结算奖金;另一种是非正式职工,该厂年终直接按销售额的5%提取发放奖金。制药厂10名业务员,虽然业务提成比例不高,但业务量较大,月工资及提成收入人均约为5000元左右。而且随着市场开拓的广泛深入和企业效益的不断提高,员工的收入还会有大幅提高的可能。筹划方案正式工与非正式工收入税负比较分析:假定工资为60000/年1、非正式工缴纳个人所得税(年终一次性获取劳务报酬60000元):60000*(1-20%)*30%-2000=12400元2、正式工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预发2500元):前12个月不应缴个人所得税,剩余为年终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60000-2500*12=30000元,(30000-(3500-2500))*10%-105=2795元正式工比非正式工节税:12400-2795=9605元原方案:通过正式工雇佣的方式,缴纳所得税较少。方案一:将正式职工每月预发工资额提高到3500元,用足免税额正式工缴纳个人所得税:12个月工资不应缴个人所得税,年终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60000-3500*12=18000元考虑到时间价值,年终奖确定为18000元。18000*3%=540元比为筹划多节税:9605-540=9065元筹划方案方案二:按非正式职工每月领取5000元劳务报酬,非正式工缴纳劳务报酬所得税:5000*(1-20%)*20%*12=9600元比为筹划多节税:12400-9600=2800元筹划后:因此,将雇员转为正式工,按月发放3500工资,余款按年终奖发放最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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