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山西省建筑业综合实力20强企业评选标准及说明为便于对我省建筑业企业综合实力进行评选,将反映企业综合实力的主要指标数字百分化进行评选。一、评选标准将反映企业近二年生产经营状况的主要经济指标列入考核的主要内容,每项指标近二年数据加权平均值作为打分依据。同时,对在依法经营、安全状况、质量状况、科技进步、改革创新等方面获国家奖以及近二年在省外、国外有施工产值的企业给予加分。1、经济类指标(近二年加权平均值)建筑业总产值(含对外经营产值)权数为22增长幅度权数为3(增长幅度超过50%的一律按50%计算)建筑业增加值权数为20总收入权数为20利税总额权数为20净资产权数为10建筑业劳动生产率权数为52、加分标准参加评选的企业近二年获国家奖的,或在省外、国外有施工产值的,给予加分。二、具体计算方法以企业近两年建筑业总产值的平均值按特级资质、非特级资质综合类、专业类进行排序,确定各类入围企业。然后,分别求出各类入围企业各项经济类指标的均值(各类企业近两年平均值相加后的均值),以每个入围企业近两年经济类指标平均值分别除以相应的均值,得出分值系数,再将分值系数乘以权数,得出分值,各经济类分值相加,得出该企业的经济类指标总分值,与加分分值相加,得出该企业总得分。将各企业的得分分类进行排序,排在特级资质类前4名、非特级资质综合类前10名和专业类前6名者即为年度山西省建筑业综合实力20强企业。计算公式:分值1=企业近两年建筑业总产值平均值/本类入围企业的建筑业总产值均值*建筑业总产值所占的权数分值2=企业建筑业总产值的年增长幅度/本类入围企业的建筑业总产值的年平均增长幅度*建筑业总产值增长幅度所占的权数分值3=企业近两年建筑业增加值平均值/本类入围企业的建筑业增加值均值*建筑业增加值所占的权数分值4=企业近两年总收入平均值/本类入围企业的总收入均值*总收入所占的权数分值5=企业近两年利税总额平均值/本类入围企业的利税总额均值*利税总额所占的权数分值6=企业近两年净资产平均值/本类入围企业的净资产均值*净资产所占的权数分值7=企业近两年建筑业劳动生产率平均值/本类入围企业的建筑业劳动生产率均值*建筑业劳动生产率所占的权数分值8:近两年获国家级相关奖励(专利)、表彰的企业,每项加1分。分值9:本企业近两年在省外、国外完成的施工产值之和/本企业近两年建筑业总产值平均值,≤10%的加1分,10%-30%的加2分,30%-50%的加3分,50%以上的加4分。分值1至分值9相加,即为企业总得分。三、有关说明1、消除各专业类别之间的不可比因素,使不同专业在一个合理平台上参选,对一些指标,如建筑业总产值、工程结算收入、净资产等,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的规定和统计口径,对某些相关指标,按一定比例进行折算(详见附表)。2、对于近两年发生过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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