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修身、反腐倡廉实践报告[标签:来源].5廉洁修身、反腐倡廉 腐败——社会的沉重话题腐败是世界各国无一例外要面对的一大难题。联合国某年测算表明,“政府的腐败”每年使世界约损失资金6000多亿美元,腐败已经成为不少国家执政党丧失政权,领导人下台的直接原因。腐败是一个世界通病,也是一个历史通病。翻阅自古至今的发展史可以看出,人类自从出现了阶级,就有了腐败现象,过去有,现在有,甚至可以说将来可能还会有。中央有,地方有。政府有,基层也有。所谓腐败无处不在,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断地滋长着。官场、商场、考场无孔不入。腐败活动的猖獗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每年得投入巨大人力、物力从事反腐败活动。究其原因,腐败发生主要是因为法律的不完善、反贪机制的不健全和官员的权力过大、不受约束等。而最根本的就是他们的观念变质,产生了私人的贪欲。 反腐倡廉鉴于各国政府的腐败,世界各国各国大多重视建立反腐败的机制,完善反腐败的制度建设。首先,建立反腐败的专门机构。如新加坡设立的贪污调查局,印度的中央调查局,墨西哥的联邦审计局,巴西的反贪污调查委员会,英国的议会政府督察官,日本的经济罪案特别搜索部,泰国政府的肃贪委员会等。其次,完善反腐法制,填补制度上的漏洞。世界上有50多个国家制定了200多部反腐专门法律。再次,强化对官员的监督,将廉政教育与干部的廉洁自律相结合。西方一些国家建立了官员的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如法国有《政治生活财务透明度法》,美国有《信息披露法》、《阳光下的政府法》,规定政府官员每年都要填写个人财产申报表,申报自己的各类财产以及其担保人和家庭成员所拥有的投资和利息收入情况。最后,加强国际反贪合作,合力将外逃贪官缉捕归案。。国际非政府反贪组织---透明国际,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每年定期公布世界各国清廉指数,定期发表反腐败研究报告,在国际反腐败领域享有很高的声望。腐败的实质应该说是公与私的矛盾,如果没有私人的贪欲,也就不会有腐败行为发生。因此,只有消灭私有制以及私有观念,才能最终消灭腐败现象。这就必然要求我们自身的认识和抵制。欲廉洁,先修身廉洁——社会永恒的价值追求东汉著名学者王逸在《楚辞·句》中注释说:“不受曰廉,不污曰洁。”也就是说不接受他人馈赠的钱财礼物,不让自己清白的人品受到玷污,就是廉洁。后来,廉洁逐渐从一种高尚的个人修养发展到对官员的道德要求,《汉书·贡禹传》就提到:“孝皇帝时贵廉洁,贱贪污”。于是,对廉洁,我们有了更高的要求,不贪污是廉洁的基本要求,对于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行贿受贿同样是廉洁的基本条件,而且不奢侈浪费。不利用权力为亲友谋取私利。官员在公务活动中应该秉公办理,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不能利用职权或自己的特殊地位为亲友谋取私利。不做其他损公肥私的事情。 修身——社会廉洁的基础修身,就是指个人对自己的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进行主动的、自觉的锻炼和修正,按照社会道德标准的要求,不断的消除、克制自己内心的各种非道德欲望,努力将自己的品德修养提高到一个尽善尽美的境界。而廉洁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道德,正好是“修”的对象。只有在自我的完善,自我的升华中形成“廉洁”这种价值取向,价值追求,并且保持永远在心中指导着自己的行为。通过自觉地修养身心、自觉的学习和主动接受教育,不断升华自己的道德信念、理想情操和意志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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