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赣环环评函〔2020〕()各类服装辅料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江西威信工业有限公司:你公司《()各类服装辅料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威信赣环验字〔2019〕第01号)及附送的《()各类服装辅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厅组织赣州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你公司按要求完成了整改。经研究,提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位于信丰县星村路,以外购棉纱、尼龙纱为原料,渗透剂、纯碱、皂洗剂、活性染料、软水剂、工业盐、固色剂、色素、醋酸、油墨、助剂、铜咀和胶片及其他助剂为辅料,经备料+织造+前处理+染色+水洗+烘干+印唛+定型+啤咀工序生产高档服装辅料。2013年8月我厅以赣环评字〔2013〕179号批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基本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我厅同意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合格。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对该工程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三、工程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一)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保证相关环保设施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二)加强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确保环境风险可控。(三)按国家和省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四、请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运行期日常环境监管。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2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厅有关处室,南昌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20年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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