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附件 3: 集中器到货验收作业指导书 1 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集中器到货验收试验。 2 依据 Q/ GDW -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规范:集中器型式规范; Q/ GDW -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检验技术规范:集中抄表集中器检验技术规范; Q/ GDW -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主站与采集集中器通信协议; Q/ GDW -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专变采集集中器技术规范; Q/ GDW -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集中抄表集中器技术规范。 3 环境条件除非另有规定,各项试验均在以下大气条件下进行,即环境温度:环境温度: +15 ℃~ +35 ℃; 相对湿度: 25% ~ 75% ; 大气压力: 86kPa ~ 108kPa 。– 17–在每一项目的试验期间,大气环境条件应相对稳定。 4 安全工作要求 终端检测装置应可靠接地。 电压回路严禁短路,电流回路严禁开路。 拆、装集中器必须在装置电压、电流输出为零后进行。 5 检测项目、设备和建议检测顺序(见表 1) 表1 试验项目及设备检测顺序号试验项目主要试验设备 、潜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检测装置 6. 确定电能测量标准偏差估计值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检测装置 6 工作程序 外观检查及通电检查目测集中器外观应无破损, 出厂铅封、铭牌信息、接线图和端子标志应完整。通电检查应无异常。 数据采集 电能表数据采集 a) 将测试用载波电能表 RS-485 接口与集中器 RS-48 5 接口连接; b) 将测试用载波电能表和集中器接入同一电源内(只加– 18–电压不加电流); c) 在集中器内分别设置载波测量点和 485 测量点, 并配好相应表计规约、通讯端口号、表地址、通讯速率等参数; d) 集中器手动抄读载波测量点和 48 5 测量点的当前总有功电能示值,抄读数据应与电能表中数据一致。 交流模拟量采集 交流电压电流基本误差试验 a) 将被试集中器的电压、电流输入回路与装置连接好, 加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预热 5~10min ; b) 测量电压误差时, 各相电流为零, 频率为 50Hz , 谐波分量为0, 逐相施加Un的 60% 、 80% 、 100% 及 120% , 同时读出装置标准电压值及集中器记录的电压值分别记为 U 0、U i; c) 测量电流误差时, 各相电压为额定电压, 频率为 50Hz , 谐波分量为 0 ,各相电流施加 In( In为 5A )的 0% 、 5 %、 20% 、 40% 、 60% 、 80% 、 100% 、 120% ,同时读出装置标准电流值及集中器记录的电流值分别记为I 0、I i; d) 按下式计算基本误差 Eu 和 Ei; 100% Uo kUi EuF ?? ??1?100% Io kIi E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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