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年7月 17日, 重庆浅水龙工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浅水龙公司) 一辆轻型货车行至巫庙路 3 公里处,翻至 150 米高的悬崖下,造成死亡 10 人、伤 5 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以下简称“ ”事故)。事故发生后, 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交管局、市交委以及巫山县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 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技术分析, 已查明事故原因, 认定了事故责任, 提出了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基本情况 2005 年7月 17 日凌晨 4:30 左右, 驾驶员苏晓春驾驶渝 B47288 轻型货车由巫山县建坪乡春晓村杨光保门口搭乘 11 人驶往巫山县城,行至春晓村村民吴保恩屋后时又搭乘 3 人, 共载 15人( 含驾驶员), 其中驾驶室内 12人、货厢内 3人, 货厢内装有蔬菜 1300 斤左右。凌晨 5:30 左右,当车行至巫庙路 3 公里处,该车驶离路面冲至 150 米高的悬崖下,造成当场死亡 10 人、伤 5 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事故单位基本情况浅水龙公司成立于 1998 年1 月,注册资金 50 万元,注册住所大渡口区湖滨路 79号, 现住所九龙坡区石坪桥五环大厦 120 -4-1号。经营范围: 销售: 金属材料( 不含稀贵金属)、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 不含危化物品)、汽车配件、摩托车及配件、日用百货、普通货运、货运信息代理、仓储( 不含易然易爆)。登记机关: 重庆市工商局大渡口区分局,注册号 5001042102606 ,营业期限 1998 年1月 14 日至 2007 年1月1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2002 年2月 20 日至 2006 年2月20 日, 许可证号: 渝交运政许可渝字 550600159 号, 经营范围: 普通货运, 货物代理。该公司现有员工 76 人,挂户汽车 1600 台左右,货物承载量 6000 吨。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 设经理 1人, 分管经理 4人, 设财务部、保险事业部、运管科、车管科、业务部、技术安全科 6 个科室。渝 B47288 号车辆挂靠浅水龙公司, 解放 CA1036P90K11L , 初次登记时间: 2005 年4月 22 日,年检有效期: 2006 年4月 30 日,核定载客人数: 6 人,保险有效期为: 2006 年4 月 26 日。驾驶员:苏晓春。(三)施救及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 巫山县交警大队、建坪乡政府工作人员于凌晨 6:30 赶赴事故地点,巫山县委书记黄明、县长石诗龙率相关县级领导和部门于 8:00 赶到现场组织施救,并成立了事故现场处置领导小组, 由县长石诗龙任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事故原因调查组、善后处理组、伤员救治组。 8:30 所有伤员全部送到县医院救治, 12:30 事故现场清理完毕, 死者尸体全部运离现场。巫山县人民政府及时安排 10 万元应急资金,分别由死者所在乡镇的干部采取“一包一”的方式, 做好死者安葬和家属安抚工作。死者已全部安葬, 死伤者家属情绪稳定。二、事故原因及性质(一)直接原因苏晓春驾驶货运机动车非法载客, 核定载客 6人, 实际载客 15人, 严重超载, 且客货混装, 临危
巫山县“7.17”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