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程(劳务)分包管理,规范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程序,把公司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保证公司承包工程的全面履约,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劳务)分包的确定与审批
工程(劳务)分包条件
根据建设部规定主体工程一律不准分包,其它工程在满足如下条件之一后可实行分包:
本单位工程任务确已饱满或受技术、设备、工期等条件的限制,自身无力量完成的工程项目。
专业不对口的工程项目。
投标时对业主或上级主管部门承诺的分包工程项目。
>劳务分包条件
公司承担的所有项目。
2、申请、审批
单位工程如需对外实施分包,由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预结算科审核、报公司经理批准后,由公司、项目部按公司规定选择合格分包商实施分包。未经公司预结算科审核、公司经理批准同意的工程一律不准分包。《分包工程审批表》见附件1《工程劳务分包审批表》见附表2。
二、分包商的选择原则、评审、确定
>施工企业。
工程(劳务)分包商的评审由公司预结算科及实施分包的项目部共同进行。评审的主要内容如下:
:
:验原件的真实性、有效期,并保留复印件备案。
:验原件的真实性、有效期。资质等级范围满足该工程的需要,并保留复印件备案。
:验原件的真实性、有效期,并保留复印件备案。
:委托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与委托书内容一致,并留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备案。
:拟任该工程的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书,验其真实性、年检纪录,并留项目经理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备案。
:企业简介、近三年所承建同类工程的业绩证明(合同或竣工资料),企业的社会信誉等有关的证明资料。
,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工人数量及构成、施工机具设备和物料等。
:劳务分包商的评审同工程分包。
(劳务)分包的招、投标及评标
(劳务)分包的招标、投标
工程(劳务)分包的招标由公司预结算科负责,公司预结算科负责编制《北京天润建设有限公司招标文件》范本,结合各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具体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概述、招标原则、投标须知、结算时进行调整的价款及调整工期的范围、工程款支付、竣工结算等主要内容。
工程(劳务)分包的招标文件略。
(劳务)分包评标
。
评标委员会组长:刘福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陈学军、李文君、王淑莉、李文良、张海英、李东明、及所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经济师。
,获得前三名的投标单位为拟定入围单位,经公司经理同意后确定中标单位。
、劳务分包评标委员会应依法按照下述原则进行评标。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科学、合理评标的原则;
(3)反不正当竞争的原则;
(劳务)分包招标不设标底价。
评标程序、方法及说明
: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信誉及实力、对招标书响应程度、投标报价的评分和现场实地考察的评定。上述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投标单位投标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
(1)凡投标的内容属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按规定予以拒绝;
(2)投标单位的投标行为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
(3)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
,可以向投标单位质询并要求该投标单位作出书面澄清,但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质询工作应当由全体评委参加。对于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评委委员会有权予以拒绝。质询工作应作书面记录,招标单位代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投标单位应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地点等要求报送投标文件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计算出各有效标得分的平均数,即为投标单位的得分。
,报送公司经理。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及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定量评分并进行排序,从中评选出合格的有序的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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