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请申请人逐项认真审查,并在“□”处打√,与本项目无关的项请打×,该表在上报申请书时统一报学校科研处存档,以备后续核查。
1
已做超项检查
具有高级职称/获得博士学位可以申报1项,但总参加面上、地区、青年项目(合并计算)不得超过2项、重点项目1项;
具有中级职称的申请者,必须有两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每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青年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一项,参加数不限,但参加总月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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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已做申请人资格审查(中级以上在职或已获博士学位在职,不是在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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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申报青年基金项目没有超龄(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且未曾获得过青年基金或小额项目资助
申请海外及港澳台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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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选题符合NSFC年度《项目指南》,项目名称确切、醒目,主题明了,偏向于小而精,避免大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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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报送学科准确,项目应注明属于基础研究领域或应用基础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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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版本号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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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纸质文件使用A4纸双面复(打)印,且签字盖章页是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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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申请书纸质文件一式2份(杰出一式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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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申请书为2010年最新版(2010年1月1日之后在基金委网站或学校办公系统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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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部分(简表)
10
资助类别、亚类说明准确无误,“附注说明”已按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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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面上项目研究期限为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为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为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011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研究期限为2011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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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申请人、项目组成员身份证号码、职称、年龄、学位等信息准确无误(与学校人事档案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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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或参与者的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时注明:⑴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项目的单位不一致;⑵与正在承担的各类项目的单位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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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经费预算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进行,设备费、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管理费、劳务费未超过规定的比例。经费决算表“备注(计算依据与说明)”已全部填写,且内容符合经费管理办法要求。
协作费指外单位(不包括合作单位)协作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协作费的支出列入“研究经费-协作费”预算科目,使用时由项目依托单位依据协作合同转拨。
合作费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共同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工作的费用。经费决算表中无“合作费”预算科目,在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时,合作费首先由各合作单位按照用途分别列入各支出预算科目中,再由牵头单位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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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只能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不能用于加班补贴、劳务补助、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等,不超过总经费15%。
经费预算合理,各类的计算根据及理由应具体写出,仪器设备费不超过总经费的20%,管理费5%,劳务费15%,重点项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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