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书资金核定表编号:农1704-37甲方(采购方):苏州市气象局代理人:唐毅联系电话:0512-乙方(供应方):苏州市天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人:刘芳联系电话:备案方: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市府大院11号楼六楼653室联系电话:招标编号:SZYX2017-G-009打印日期:2017年5月24日根据甲方申请并经财政局核准物业管理政府采购计划,依据甲方委托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政府采购SZYX2017-G-009的招标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中标供应商,现依照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合同内容:乙方负责提供保安、保洁等综合服务(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提供服务及管理时间自2017年6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共28个月,进场时间根据甲方通知)。在协议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此项协议。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中标通知书;乙方的投标文件;乙方在招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合同附件。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乙方优惠措施:详见附件。甲方聘用的人员。注:整个项目组成员确定后,如有变动,必须书面申请至甲方备案,经确认后方可更换,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得更换。甲、乙双方的责任甲方责任:为乙方物业管理部门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并指定专人作为甲方联系人予以协调工作。加强与乙方沟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甲方应教育所属人员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对甲方人员因使用设备、器材、器械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负责向乙方提供大楼设备管理所需的资料和附件等。定期组织对乙方服务质量的考核、收集意见和意见,并将结果及时通报乙方。合同期满,应协助做好与新旧物业管理公司的业务交接事宜。为乙方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其他必要的便利。乙方责任:乙方在从事物业管理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合同期内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成交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乙方应及时调整不适应工作需求的物业管理人员及其员工。如甲方认为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必须调整。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设备损坏、被盗等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办法于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确保有关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具备相关工种的上岗证条件,并按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定期考核、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并按甲方提出意见及时进行整改。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移交甲方曾提供的档案资料和甲方购置的固定资产与工具,自然损耗除外。移交的资料档案应具备完整性。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其他服务承诺。费用及结算: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零贰万贰仟圆整(¥.00)。包括在承包期内保安、保洁等综合服务的需要的服务管理内容、垃圾清运、耗材、通讯、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维护、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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