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政审调档函贵单位 同志报考我校水文水资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合格。现根据教育部要求进行政审调档工作,请协助做好以下工作:1、 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形成综合政审意见并填写《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政审鉴定表》。2、 考生如为在职学习,则仅需将《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政审鉴定表》寄来;如为脱产学习,请将考生档案随《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政审鉴定表》一起寄来。3、 所需政审鉴定表、档案请于6月5日前寄至我校学院(系)党委(直属支部),逾期未寄送,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待毕业后及时寄送;因邮寄地址错误产生的延误,我部概不负责。4、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一号河海大学水文水资源学院党委邮政编码:210098河海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二O—二年五月十六附件2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政审鉴定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曾用名民族所在单位政治而貌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学习及工作经历(从中学开始)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单位综合政审意见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说明:1、 如实填写和及时返冋此表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重要环节。单位应实事求是认真填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同志入学资格。2、 应丿宙生山所在学校院(系)党委(直属支部),非应屈生山人爭档案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或人事部门,签署億见并盖章密封后,寄或交给河海大学相关学院(系)党委(直属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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