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合作协议书合同编号:KJ-FW2015()甲方:东莞市联锦快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钰签地址:东莞市横沥镇银岗路银岗加油站对面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为达到互惠互利,合作双赢之目的,大力拓展业务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甲方就区的各服务站点采取分区域独立经营,独立结算的方式与乙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合作区域: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联锦快递网络和联锦快递品牌的使用;2、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上合作区域和规范操作流程,为乙方业务发展不断完善经营环境;3、甲方以网络的同等价格向乙方提供联锦快递网络物料;4、甲方为保护联锦快递品牌的健康稳定发展,一次性向乙方收取品牌保证金(大写)元整(小写¥元);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一次性付清,可首付(大写)元整(小写¥元),其余的在乙方每月的提成金额中扣取直至扣满为止;5、甲方不提供工作中的任何运输工具,乙方必须自己解决工作中的运输工具;6、甲方与乙方是合作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自行承担路线承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支出:油费、路桥费、车辆维护修理费等与所承包相关的一切费用)。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只有在合作区域的经营权,没有转让或再合作的权利;2、甲方与乙方是合作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在合作期间乙方必须承担所合作区域内的一切费用(包括所有坏账),并自负盈亏;3、乙方在合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利益,否则甲方将采取法律途径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并没收品牌保证金,对没有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利益的合作者甲方可无息返还品牌保证金;4、客户下单必须通过甲方的统一下单热线400-830-4888,另外乙方必须使用甲方统一提供的电话卡,该电话卡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解除协议时,乙方必须将电话卡归还给甲方;5、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操作要求,即在甲方规定的派送时效内完成所有的收派件,具体操作必须按照甲方收派件流程操作;6、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网络管理要求进行各项业务活动,绝对保守甲方商业秘密,违者愿意接受甲方相关规定的处理;7、乙方不得隐瞒有关快件遗失或损坏、滞留情况,不得由改单、卖件、偷拿客户物品或擅自跨区域收派件等恶意行为,否则除赔偿所有损失外,另可对乙方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对于连续两次恶意行为被甲方查获的,除按照上述标准处分外,甲方有权终止协议;8、乙方必须每日按时交单、交款、欠款超过500元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且每日按欠款的10%加收滞纳金,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9、快件必须规范操作,如果有违规[包括编错代码、贴错标签、无大头笔书写代码、地址电话不详、收取快捷网络所规定的违禁物品(详见服务手册),收取易碎物品没有按规定提供包装,引起物品损坏等违规行为],甲方将严格按照联锦快递网络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五、利润分配方式:乙方在自己区域(承包路线)每月业务总收入(该月所接运单运费的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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