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办法》山阳县人民医院药剂科:《处方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1月2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部长高强二〇〇(1-4条)第二章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5-7条)第三章处方权的获得(8-13条)第四章处方的开具(14-28条)第五章处方的调剂(29-42条)第六章监督管理(43-53条)第七章法律责任(54-59条)第八章附则(60-63条):,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处方的概念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使用范围).第三条监督管理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第四条遵循的原则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第二章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5条-13条)第五条处方标准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第六条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第二章第六条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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