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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法制建设现状与建议.doc.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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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农村法制建设现状与建议谢玉龙高志强摘要: 随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由于农村法制发展相对滞后, 导致农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 加强农村法制建设, 为农村的进一步发展保驾护航。本文将从农村法制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能够推动农村发展的法制建设建议。关键词:农村法制建设发展改革开放以来, 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但相关法制建设却相对滞后, 给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一、农村法制建设现状(一)立法状况 1 、农村政治管理方面,主要立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这两部法主要是保障村民的政治权利,规范农村的社会管理。 2、在经济生产方面主要立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这两部法律主要保障农民基本生产的权利。 3 、在生活方面的主要立法有《物权法》、《土地管理法》。这两部法律主要保障农民住宅的权利。(二)村民法律意识不强、整体文化素质水平不高 1 、和城市相比,农村人口的法制教育、培训相对较少,即便有“送法下乡”等活动, 但受到农民整体文化素质水平不高的影响,效果也很难保障。 2 、村干部整体文化素质不高,目前,村干部主要从村民中产生。受城市化的影响,大量的优秀农村人口进入城市, 愿意留在农村发展, 特别是接受高等教育后愿意留在农村发展的人很少,导致农村人才匮乏。二、农村法制建设滞后对农村发展的影响(一)对农村组织管理方面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根据法律规定, 农村主要干部都是由农民选举产生, 但农民整体文化素质不高, 法律意识淡薄, 选举产生管理者的方式虽然保证了农民的民主, 但很难保证村官的素质。为解决村官素质问题, 很多地方政府推出了“大学生村官”制度, 向农村引进大学生来推动农村的发展。比如江苏省向苏北农村引进大学生帮助农村发展, 但这个制度目前也带来了问题。一是大学生“村官”未来发展的问题,因为“村官”不是公务员。二是部分学生选择去农村做“村官”,不是为了扎根基层,而是看重国家对大学生村官的政策优惠或是找工作难的权宜之计。(二)对经济方面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十八条规定,“土地统一组织承包时,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这两条规定充分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权利, 但也将农村的土地经营分割为以家庭为单位的很多小块, 一个家庭只有十几亩甚至几亩地可以耕种,由于土地太少,限制了农民机械化生产的进一步发展。随着我国工业化的发展,很多农民进城务工或在地方企业工作, 农民家庭的主要收入已经不再依靠农业, 导致农民没有意愿在农业上有更多的投资,限制农业的进一步发展。《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第六 2 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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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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