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工资发放管理条例 目的:完善司机的工资管理,确保司机的工资能够正常发放。 范围:全体司机 内容: 基本操作流程: 公司财务开出车辆对账表→经操作部确认→司机凭《深圳市华亿通运输有限公司托运收据》( 以下简称《托运收据》) 第四联到财务部对账→财务部核实应发工资及应扣款项(包括预支工资)→司机与财务部确认无误后→制作工资表→发放全部工资( 若对账有误, 需重新对账,财务部可根据情况先发放司机的基本工资,提成待账务对清无误后再次发放) 规定: 司机在接到公司操作部派任务时, 必须向操作部要有《托运收据》, 若无《托运收据》或第四联的,向公司经理反映,并要求补给。司机在运作当中, 装卸完货物后, 应该将《托运收据》提交给客户收发货负责人签名, 若无签名而导致运费无法回收的损失均由司机本人承担。司机在运作当中, 若遇有压夜情况, 必须要求客户收发货负责人签名, 若无签名而导致压夜费无法回收的损失均由司机本人承担。司机应当妥善保管《托运收据》第四联, 以备对账时使用, 因司机丢失《托运收据》长四联而造成的无法对账的责任由司机本人承担。当月运作产值于次月 15 日前完成对账工作,对账时司机应当提供当月的《托运收据》第四联。司机因特殊原因或自身原因造成的无法对账或不清的情况,该对账工作推迟到下一个月度; 财务部可考虑先将司机基本工资发放,但发放前必须扣除预支工资及司机借款。司机与财务部门对账无误后,必须在对账单上签名确认,领取工资时必须签名。司机连续两个月不与财务部门对账而造成提成无法发放的, 该责任由司机承担, 公司概不支付额外的补助。因司机个人原因造成的连续三个月不与财务部门对账的, 为了保证公司账务正常运作及进行正当报税,公司会将司机的提成工资的发放往后推延。因司机个人原因造成的连续五个月不与财务部门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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