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点击>>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方式交通事故发生了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就会产生损害赔偿争议,一般解决交通事故的方式有三种,即和解、调解、诉讼。一般解决交通事故的方式有三种,即和解、调解、诉讼。一、和解是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当事人双方在没有第三人参加的情况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互相体谅,分清是非,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纠纷。二、调解公安交通行政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是实质是一种行政调解。(一)调解的适用范围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8条之规定,不适用调解有下列四种情况: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二)调解的程序 1、调解开始。损害赔偿调解开始时间规定为,事故情节清楚,责任明确,材料齐全,如有交通事故致伤残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开始;如有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如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当然,如果当事人在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2、调解。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之规定调解程序为: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于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6)确定赔偿方式。事故调解人员可根据有关交通事故处理方法、规定等,并结合当事人双方的经济条件提出损害赔偿方案,供事故当事人自愿协商。 3、调解结束。三、诉讼。指人民法院在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予以解决的方式。交通法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赢了网建议大家遇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必要时可寻求法律咨询热线的帮助。来源:(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方式)精彩推荐:国务院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交通违章适用吊销驾照的几种情形徐汇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两月调解百余争议行政机关处理事故的时限(除去程序的拖沓)人保拒赔‘无现场事故’败诉交通事故现场物品的处理去年全省1700余人酒后开车被拘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时效的注意点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的种类都有哪些方面上海发生特大交通事故5车相撞7死7伤(组图处理非道路交通事故交警注意事项最新《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车辆减值损失如何定性和定量交通运输部:春节港,澳,台跨境旅客流量大幅增长重大交通事故22起野生动物引发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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