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中英文),复印材料需干净、整齐,从左侧上下装订两针;《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鉴定目录》所列顺序保持一致;3.《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中的“代表作鉴定结论意见(B)”的“送审单位、姓名、送审编号”内容由人事处填写,教师请勿填;专家对代表作的鉴定结论意见(B)部分代表作题目由送审老师填写。、著作,取得的科研成果、专利和获奖情况,请严格如实填写,排版整齐,其中本人承担部分(注明排名)一般填写如:独撰、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主持人、第一参与人、第二参与人等;,请大家持卡到财务科缴纳代表作鉴定费。,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通知时间顺序将相关材料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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