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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团属微博“僵尸帐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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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团属微博“僵尸帐号”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各学院、部处,各单位:微博是影响网络舆论的重要新媒体平台,共青团在微博上拥有数量庞大的矩阵帐号,运营好团属微博对共青团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党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共青团网络新媒体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共青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根据团省委统一部署,现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团属微博的管理,面向全校团组织集中开展团属微博“僵尸帐号”清理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理整治范围全校各级团组织运营的微博,学生会微博,团属学生社团微博,社联下属各学生社团微博,微博昵称或认证信息中含有“共青团”“团委”“团总支”“团支部”“青联”“学联”等字样或其他容易使人以为是团组织运营或代表团组织发声的微博帐号。二、总体要求全校各级团组织、学生会、社团应当按照《共青团网络新媒体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共青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运营好开设的所有微博帐号,对于运营不规范或水平不高的帐号及时予以纠正和加强,对于确实无力运营或存在特殊情况的(如原组织机构不复存在),经团省委、团中央宣传部审核同意后可以注销。团属微博不得出现超过3个月不更新内容或脱离团组织控制的“僵尸帐号”,因人员流转或其他情况丢失帐号密码等登录信息的,应当及时找回并尽快恢复运营。团属微博帐号一律应当进行认证,非经认证不得使用含有“共青团”“团委”“团学”“团总支”“团支部”“青年志愿者”“青联”“学联”或其他容易引发混淆的微博昵称,不得代表共青团组织发声。三、操作规程(一),在《共青团微博帐号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栏目内登记相关信息。(例如:原昵称为“青春A校”希望修改成“A校青年”,原认证信息为“共青团B市委农村部”希望修改成“共青团B市委青年发展部”),在《登记表》“”栏目内登记相应需求。,在《登记表》“”栏目内登记相应需求,对登录信息做重置处理,如在此基础上还有修改昵称或认证信息需求的,请在当前栏目中“备注”中注明“修改帐号”并在《登记表》“”栏目内登记相应需求。,在《登记表》“”栏目内登记相应信息,填写《微博注销申请函》,加盖单位公章报校团委初核,并由校团委报团省委复核。团省委同意注销的,继续报团中央宣传部终审。原则上所有团支部微博应进行注销或自行修改微博昵称,修改后的昵称应不含有“共青团”“团委”“团支部”“学生会”“青年志愿者”“青联”“学联”或其他容易引发混淆的字眼。修改微博昵称工作应在提交本通知涉及所有材料截止日期之前。(二),应对微博进行认证,请在《登记表》“”栏目内登记相应信息,填写《微博认证申请函》,加盖单位公章报校团委汇总。有修改昵称或找回登录信息需求的,请在当前栏目中“备注”中注明“修改帐号”或“找回帐号”,并在《登记表》“”或“”栏目内登记相应需求。,在《登记表》“”栏目内登记相应信息,填写《微博注销申请函》,加盖单位公章报校团委初核,并由校团委报团省委复核。团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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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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