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民政事业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根据《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广东省民政事业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一、“十五”民政事业计划落实情况“十五”期间,在省民政厅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目标,按照《惠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制定的目标任务,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实现了我市民政事业的全面稳步发展。(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全面建立了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至2005年底,全市有40234人纳入低保救济范围,基本做到了动态下的应保尽保,并实现了低保金管理发放社会化。全市7368名五保对象基本实现了“五统一”供养。初步建立了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运行机制。全市每年落实民政“两项”经费在750万元至850万元之间,灾区灾民得到妥善安置,重建家园工作顺利完成。成立了惠州市慈善总会,。(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迈入了全省先进行列。双拥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高,我市获得了省双拥模范城“四连冠”、全国双拥模范城“两连冠”,惠城区获得了省双拥模范区“六连冠”,博罗县、惠东县、惠阳区相继跨入了省双拥模范县、区行列。优抚对象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初步建立了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现了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同步提高。以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为主要内容的安置改革顺利推进,安置5768名退役士兵和276名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2005年城镇退伍兵自谋职业率达92%。(三)社会福利社会化发展势头良好。以公办社会福利机构为龙头、社区服务为依托、民办等其他形式为补充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格局逐步形成。至2005年底,全市有社会福利机构105间,其中公办8间、民办7间、集体办90间,现有床位3950张,收养人数2450人,%。超额完成“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进展顺利,完成矫治和康复手术36例,%。(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推进。全面理顺了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完善了社区居委会运行机制,扩展了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2005年有3个社区被省评为平安和谐先进社区。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适度调整村委会规模,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大力推行村务公开,惠城区惠环办事处首创的“村(居)民小组议事规则”、龙门县施行的“四民工作法”受到了省的肯定。解决了157个村委会办公场所困难问题,对村集体经济收入低于3万元的村委会干部给予一定补贴。(五)区划地名工作成效显著。完成了部分县级行政区划的调整和惠阳撤市设区工作。全市撤并乡镇36个(其中11个改设街道办事处)。勘定市级行政区域界线6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5条,;乡镇行政区域界线215条,。制定颁布了《惠州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清理不规范地名129处,有效推进了标准地名设置工作。(六)社会事务管理得到加强。殡葬改革工作成绩显著,%,共清理“三道两区”历史旧坟(金埕)110459个,逐步形成节俭、文明、健康的丧葬新风。救助管理工作实现了大变革,全市累计救助15000人(次),人性化关怀关爱的救助模式已基本形成。婚姻登记实现了县级统一登记,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工作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七)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积极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团分支(代表)机构复查登记,圆满完成了基金会清理整顿工作,突出了培育发展重点。2005年底,全市有民间组织772个,其中社会团体37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93个。民间组织由单纯从数量增长转向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管理规范的方向发展。(八)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据统计,全市销售福利彩票46301万元,筹集福利金15882万元,其中市级留成福利金2723万元,县级留成福利金3044万元。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连续五年被省评为先进单位,2005年还被民政部评为先进单位。(九)老龄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理顺和健全了老龄工作机构,老年人权益保障得到了明显加强;为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为老服务设施建设上了新台阶,全社会尊老敬老的浓厚氛围正在逐步形成。“十五”期间,各级民政部门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一是必须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二是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与进俱进,开拓创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建立民政工作稳步、协调、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三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保证各项为民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必须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狠抓行风建设,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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