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肚湾涌综合整治工程(东岸堤岸整治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经由荔发改投资[2017]1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荔湾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牛肚湾涌综合整治工程(东岸堤岸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广州市荔湾区;:,,河道清淤,新建6米宽混凝土应急抢险道路1550米和景观绿化、电气照明、给排水等配套工程,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整治,工程级别定为4级,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90日历天。::,,河道清淤,新建6米宽混凝土应急抢险道路1550米和景观绿化、电气照明、给排水等配套工程,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整治,工程级别定为4级,(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外地投标人还应提供广州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在广州地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资格,60周岁或以下(至2017年8月,以建造师注册证书登记为准)、投标申请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有效期内。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报名时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它省内、省外的交易中心锁定,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报名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省内或省外的其他项目锁定,则不接受该投标人的报名。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若报名后经核实,在省内或省外的其他在建(以单位工程验收为界限)工程任职,则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中标资格。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人数:1人,专业要求:/。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且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职安全员兼任。注:参见建质[2008]91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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