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代理人合同随着中国商业保险市场的迅速发展,保险专业代理市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签订保险专业代理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呢?以下是X为大家整理的保险专业代理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保险专业代理合同范文1 甲方: 机构负责人: 地址: 乙方: 单位负责人: 地址: 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号: 根据、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保险业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一、代理权限范围甲方授权乙方就第三条约定的代理险种在以下权限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 (一)以甲方保险代理人的身份进行保险展业宣传及咨询服务,协助指导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根据甲方保险费收费通知单代收保险费; (三)协助甲方做好保险风险管理工作; (四)甲方根据业务需要书面授予乙方的其他代理权限。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上述代理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再授权或委托第三方从事上述代理事宜。二、代理地域范围乙方在甲方的经营许可区域内行使上述代理权限。三、代理险种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险种: (一)车险; (二)甲方书面委托代理的其它保险险种。四、代理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如一方希望续约的,可于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乙方有效期内续签本协议。五、保险费管理(一)乙方应严格按甲方与投保人订立的保险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代为收取保险费,并向投保人转交甲方开具的发票; (二)乙方设立独立的代收保险费账户,该账户除代收本公司保险费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三)乙方需严格按及的要求建立业务台帐,台帐应逐笔列明保单流水号、代理险种、保险金额、保险费、代理手续费等内容; (四)乙方不得挪用代收的保险费,亦不得坐扣保险代理手续费; (五)保险费的划缴方式和期限 1、乙方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及其附加险种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保险项目时,应按照保监会关于“见费出单”的要求,指导投保人将保险费划转至甲方指定帐户。投保人未交纳保险费的,甲方不出具相关保险单证,且不承担保险责任。 2、非车险也严格执行“见费出单”管理规定,将保险费划转至甲方指定帐户。投保人未交纳保险费的,甲方不出具相关保险单证,且不承担保险责任。其中协会规定的特殊例外业务双方按规定约定从每月/日开始/天为一结算周期,在结算周期内,乙方将代收的保险费全额划缴到甲方设立的保险费收入帐户,如未按要求结算,甲方可暂停乙方代理业务的出单,至当期保费结算完毕。 3、双方约定的保险费收入账户如下: (1)甲方保费划缴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号码1。。(2)乙方保费收缴开户行; 账户号码。六、代理手续费(一)甲方在乙方每月划缴的保险费实际到帐后,根据实收到帐保费按下列标准计算乙方的手续费: %; %;%;%;%;%。(二)甲方于每月30日前核定代理手续费,通知乙方当期代理费的金额。(三)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与代理费等额的中介发票后,每月30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并依据中国保监会的要求,协助乙方有关人员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乙方整改; ; 、投保单、保险条款、费率、实务手续说明、管理规定及单证; ;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 ,应以甲方名义向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独立开展业务活动,并向客户出示本合同所附客户告知书。客户告知书应当包括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业务范围、代理权限、联系方式、法律责任,以及被代理保险公司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投保提示等事项。乙方从事保险代理活动,应维护甲方信誉,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费率及有关管理规定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不得擅自更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投保人就保险有关事项做出甲方提供标准保险产品以外的承诺;超权限代理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5、乙方不得将其经授权代理的保险业务转授第三方代理。 6、乙方在办理保险业务时,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条款、费率、单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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