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遵循公司发展循环经济和实施清洁生产原则,推行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防治措施,实现公司工业固体废物的规范管理和综合利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金珠厂区(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在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为其服务的生产、施工、检修等单位(以下简称“外协单位”)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第三条相关文件和定义1、工业固体废物,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本办法所谓的工业固体废物是指生产、施工、检修等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物品、物质(金属废品、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除外,并且不包括生活和办公类垃圾)。2、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废弃物。3、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安全环保处1、统筹公司工业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废物、危险废物,不包括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公司确定的部门进行管理,并遵守其规定)的综合管理,是公司工业固体废物的归口管理部门。2、负责制定公司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规划和防治计划,运用经济和行政等手段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3、负责审批临时排污申报单,协调污染物的排放去向和回收(或处置)方法。4、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处置方法的科学研究。5、负责公司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统计工作。6、负责工业固体废物综合监督管理并提出考核意见。第五条技术质量处1、负责按循环经济理念提出生产工艺中产生的可利用资源的指导意见。2、负责可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的技术开发、研究、论证等工作。第六条生产处1、负责在生产系统推行清洁的生产工艺。2、协助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将含铁尘泥、焦粉、除尘灰、落矿、落料及产品加工的下脚料等返回生产系统重新利用。3、负责公司已经明确可返回生产系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工作,并逐步提高综合利用率。第七条汽运处1、负责工业固体废物的运输和处理,对未按指定去向运输的工业固体废物负责。2、对于各单位临时排放废弃物的用车需求,汽运处必须验证经安全环保处批准的《临时排污申请单》后,方可下达运输计划,并且要求承运单位使用规定的车辆类型,在指定地点进行装卸。3、负责督促承运单位在装卸、运输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扬尘和物料的撒落、泄漏。第八条各生产厂(外协单位)1、在生产、施工、检修等活动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必须按公司规定的去向和方式回收、转移或排放,不得造成对环境的污染。2、接受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要组织好工业固体废物再利用的生产、加工,无特殊理由不得拒收。3、设备检修、施工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抹布等要分类集中存放,集中处理。4、需临时排放且无去向的工业固体废物必须填写临时排污申请单,报安全环保处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向汽运处提出用车申请,按批准的规定排放。5、排放工业固体废物的各单位必须在每月五日之前向安全环保处上报上月《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利用月报表》(见附表2)。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九条安全环保处根据公司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规定、外委加工(处理)合同及政府主管部门对我公司的要求,编制主要工业固体废物去向表(见附表4),用于指导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管理工作。第十条原则上应按照主要工业固体废物去向表的规定对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理,改变工业固体废物去向、处置方法等行为,必须向安全环保处提出申请,填写主要工业固体废物去向变更单(见附表4),并经安全环保处审查同意。第十一条公司提倡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这对节约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改善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生产厂和各有关职能部门都要大力推进。第十二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第十三条临时排污管理程序1、各生产厂(外协单位)需要临时排放污染物(如:设备检修时的排放,以及设计中无去向、无处置方式的排放等)时,必须提前三天填报《临时排污申报单》,并经部门一级主管核准后,报安全环保处。2、安全环保处固体废物处理工程师接到《临时排污申报单》(一式三份,申请单位、安全环保处、运输部门各一份)后,应该了解和核实表单的内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方式、地点),经安全环保处处长签署审核意见后返给临时排污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携带审批后的手续办理运输手续。3、汽运处收到经安全环保处签署意见后的《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排污申请单》后,方可按临时排污申请单位的用车申请,下达委托运输计划,并要求承运单位按规定的方
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