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评优评先管理暂行办法
年度评优评先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弘扬先进,树立典型,6>调动5>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凝聚力,特制定以下评优评先暂行办法。
在每年年初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本年度评优主题。
评选基本条件(参加评优者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评选对象公司所有部门及具有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转正的正式员工;
热爱公司,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
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
符合本年度提出的评优主题要求的条件。
凡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评优资格。
本年度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任何处分者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
本年度受公司通报批评者;
本年度内有未通过的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考试、考核。
荣誉种类和具体条件
“优秀员工”荣誉称号
圆满完成本年度工作目标,年度绩效考核为一档,或月度考核至少三次一档记录,全年考核无三档及以下记录;
服从整体安排,主动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工作失误,无被顾客或同事投诉;
遵守考勤纪律,全年出勤良好,全年病假、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除外),全年无上班旷工、早退。
“突出贡献员工”荣誉称号
必须为各部门推举的本年度优秀员工人选;
在本年度,工作业绩非常优秀,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事迹;
积极参与企业各项工作,有强烈的企业主人翁意识,起到了良好的榜样带头作用,在员工中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优秀团队”荣誉称号
团体成员团结一致,全面按时完成公司本年度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业绩显著增长;
团队在促进研发、生产、销售、工程、管理等公司日常工作中,采取了切实有效措施,合理利用资源,使经营效率提升,在推进业务工作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具有适度的示范效应和推广意义,得到群众的肯定和公认;
团队成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凝聚力强,强烈认同公司价值观;
团队成员在本年度遵纪守法,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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