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政务公开行动通告通知书为不断适应科学发展、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根据年月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战略, 以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突出制度建设, 完善工作机制, 健全监督保障措施, 通过创新公开方式, 丰富公开内容, 巩固公开成果, 提高公开实效, 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 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细化和扩大政务公开范围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各地、各单位要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因地制宜,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有关职能、许可、服务、决策、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 丰富公开内容, 提高政府决策的公开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三、突出抓好政务公开重点(一)不断巩固、规范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成功经验,采取有力措施,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巩固政务公开成果, 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要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农村工作政策, 税费征收减免政策的执行, 财政预决算报告, 财政、财务收支, 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筹资筹劳等情况; 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关政策和总体规划, 城乡发展规划, 重点项目审批和实施, 行政许可事项设定、调整、取消和办理, 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等情况; 政府采购, 征地拆迁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 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 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所有与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关系密切或直接提供服务的部门都要具体完整地公开办事流程, 详尽说明申报行政许可、办理有关事项所需的材料和要求,提供热情周到的咨询指导服务。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严格清理行政许可事项, 规范备案及核准范围, 下放管理层级, 简化审批程序, 减少审批环节, 加强后续监管, 提高审批时效。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在行政服务大厅或服务窗口办理的质量和实效, 坚决杜绝行政服务大厅“只挂号不看病”的“收发室”现象的发生。各行政服务大厅、部门对外服务窗口要建立并进一步完善领导带班制、首办负责制、并联审批制、限时办结制、办理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 规范审批行为, 提高审批效率。(二)加大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推行力度。把完善办事公开制度与公用事业单位改革、增强公用事业单位活力结合起来,加大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推行力度。医院、学校和水、电、气、公交、通信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政策决策,群众关心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 物价调整,环境保护等事项的实施,要实现全程、全面公开,公开方式要便于实际操作,以群众方便、群众满意为标准。各公共服务部门在涉及服务事项及收费标准等重大事项调整时, 要举行听证会, 充分听取专家和群众意见, 畅通渠道, 广纳民言, 全面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四、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本着因地制宜、简便易行、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的原则,根据不同内容采取不同公开形式,做到及时、真实、全面。(一)建设公开平台。有效整合和利用现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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