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结算诈骗中,跟单信用证诈骗是最主要的诈骗类型,也是较为隐蔽的。本章内容试对跟单信用证诈骗的常见方式略作分析和探讨。2020/4/271山东财政学院国经学院刘伟全第一节信用证欺诈的种类一、受益人自谋的信用证欺诈1、伪造全套单据2、在单据中作欺诈性的陈述3、伪造部分单据4、伪造、变造信用证2020/4/272山东财政学院国经学院刘伟全二、开证申请人自谋的信用证欺诈1、假冒信用证2、软条款信用证3、转让信用证2020/4/273山东财政学院国经学院刘伟全三、受益人与船东共谋的信用证欺诈1、伪造单据2、以保函换取清洁提单3、预接提单和倒签提单欺诈四、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共谋的信用证欺诈五、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共谋的信用证欺诈2020/4/274山东财政学院国经学院刘伟全第二节信用证欺诈的原因一、信用证欺诈产生的主观原因(一)欺诈人的贪利心理(二)被欺诈人的反欺诈警惕、防范意识不强2020/4/275山东财政学院国经学院刘伟全二、信用证欺诈产生的客观原因信用证保护的相对薄弱1、信用证国家(国际)保护相对薄弱(1)信用证自身存在理论上的缺陷(2)国内、国际社会法律救济不力(3)国际贸易秩序管理混乱2020/4/276山东财政学院国经学院刘伟全2、银行等机构的反欺诈意识有待提高3、加强社会群体保护4、信用证贸易商自身保护相对薄弱2020/4/277山东财政学院国经学院刘伟全第三节信用证欺诈的救济信用证欺诈的救济是指信用证欺诈行为发生后所采取的避免或减少损失的措施或办法。从严格意义上讲,无论何种形式的信用证欺诈,在欺诈结果尚未发生时,受欺诈人可以采取请求银行拒付或请求银行发布禁付令强制银行拒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的救济措施,在信用证欺诈结果发生以后,只能依据买卖合同向欺诈人追偿。2020/4/278山东财政学院国经学院刘伟全一、信用证欺诈的银行救济在银行信用证业务实践中,在信用证欺诈结果发生以前,申请人可以请求银行拒付。银行拒付的条件:(一)信用证欺诈须来自受益人(二)信用证欺诈的目的在于获取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三)信用证欺诈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四)关于这种欺诈情况的通知必须在银行付款或承兑之前。2020/4/279山东财政学院国经学院刘伟全二、信用证欺诈的司法救济(一)信用证欺诈的司法救济的国际比较1、美国首开“例外欺诈”之论述2、英国承认和肯定了美国一些判例的说服力,但是英国法院对信用证的干预采取了更为严格的限制。3、英美处理信用证欺诈的“禁令”2020/4/2710山东财政学院国经学院刘伟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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