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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卫生健康局政务服务指南.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60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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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卫生健康局政务服务指南()项目名称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新办执业可证事项类型行政许可设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令第三十三号公布,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二条。【规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令第309号公布,2004年12月10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规章】《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2年9月23日国发〔2012〕52号公布)附件2(一)第50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下放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申报材料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设有妇产科诊疗科目)》副本;(内容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职称、医师执业类别及专业、所在科室及岗位等)及资格材料(执业证书、职称证、学历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收费标准无收费办理对象和范围桂平市辖区内开展孕产期保健助产技术、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卫生机构。咨询电话市卫生健康局服务窗口0775-3320916投诉电话0775-3320960项目名称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校验执业许可事项类型行政许可设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令第三十三号公布,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二条。【规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令第309号公布,2004年12月10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规章】《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2年9月23日国发〔2012〕52号公布)附件2(一)第50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下放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申报材料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校验申请登记书》;;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内容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职称、医师执业类别及专业、所在科室及岗位等)及资格材料(执业证书、职称证、学历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无收费办理对象和范围桂平市卫生健康局核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申请校验执业许可。咨询电话市卫生健康局服务窗口0775-3320916投诉电话0775-3320960项目名称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变更执业许可事项类型行政许可设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令第三十三号公布,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二条。【规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令第309号公布,2004年12月10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规章】《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2年9月23日国发〔2012〕52号公布)附件2(一)第50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下放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申报材料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变更申请表》;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任职文件;。;;;。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无收费办理对象和范围桂平市卫生健康局核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申请变更执业许可。咨询电话市卫生健康局服务窗口0775-3320916投诉电话0775-3320960项目名称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补办执业许可事项类型行政许可设定依据【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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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陈潇睡不醒
  • 文件大小554 KB
  • 时间2020-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