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第七中学全员育人导师制实施方案《山东省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完善中小学全员育人导师制、班教导会制度和教书育人“一岗双责”制度,全面推进中小学校学生指导中心建设,形成引导、指导学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导师制最大特点是师生关系密切,是更好地贯彻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现代教育理念,导师制是一种教育制度,“学生指导中心”、“导师制”和教师的“一岗双责”从制度上规定教师具有育人的责任,使教师在从事教学科研以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学习、心理、健体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作为其工作的另一部分。为落实该意见工作要求,学校成立学生指导中心,由学校学生指导中心具体负责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的开展,努力创造“教师人人是导师,学生个个有导师”的育人局面,为实现全员育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创德育工作新局面,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努力实现每个学生有最大程度的发展,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首、推进教育更加亲情化、个性化,走进学生心灵,融洽师生关系,让每一位学生塑造优秀的品行,养成良好的习惯,学业不断进步。广大教师要最大限度地宽容、理解、善待学生,在充分尊重和信任学生的基础上,因材施教,因势利导,通过课外“一对一”、“面对面”的指导,使他们学会做人、学会求知、积极进取,不断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同时,及时和家长沟通,使学校教育得以在家庭、社会中延伸,从而实现学校、家庭、社会互通和谐的三维一体育人局面。二、工作原则1、全员性原则。一是指学校全体干部、广大教师都是德育工作者,建立干部、教师联系学生制度,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二是指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一个学生都得到更好的发展。2、全面性原则。每一位导师既是学生学习的辅导者,也是学生生活的引领者,思想心理的疏导者,积极进取的激励者,使每个学生的身心都得到全面、健康、和谐的发展。3、发展性原则。导师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在全面了解学生实际的基础上,师生共同讨论协商确定符合学生实际的长远目标、阶段目标。4、对应性原则。每一个学生都要有自己的导师,每一位导师都要有关爱的学生。导师要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道德水平及认知基础,循序渐进,跟踪管理。5、个性化原则。不求人人成才,但求人人进步。人才多样化,人人都能体验成功的乐趣。承认学生的个性差异,通过个性化的教育,因人施导,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6、亲情化原则。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导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不随意泄露学生的个人隐私,和学生交朋友,给学生以父母般的关爱,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发现学生优点、成绩,鼓励学生进步,进而建立亲密和谐的师生关系。三、全体导师的工作任务(一)、总体框架:建立并完善班主任为主导为核心,全体任课教师(学校干部)人人参与的育人体系,在全校形成“教师人人当导师,学生人人有导师”的局面。(二)总体要求:思想上教育激励学生,生活上关心学生,学习上帮扶学生,心理上疏导学生。牢固树立生本意识,对学生讲责任、重感情,工作重心下移,与学生打成一片,形成教育教学的共同体。(三)具体目标要求:(1)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审美观,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2)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检查和督促学生的行为习惯和仪容仪表。(3)负责学生的学业指导,指导学生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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