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 2013 年度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为进一步落实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制,以更加科学的标准来指导和评判招商引资工作,更好地调动各地各部门招商引资的积极性,促进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健康、顺利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一)贵池工业园区、前江工业园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 各镇街道(二)区直各单位二、考核内容(一) 对贵池工业园区、前江工业园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以下简称“三园区”)和各镇街道的考核 ( 30分) (1)共性任务(共性任务为到位资金、新引进项目和竣工投产企业三项)( 20分) 新引进项目 10分,竣工投产 6分,到位资金 4分。完成的得满分,否则分别按其完成的比例得分。(2)个性任务(个性任务为电子信息产业、亿元以上主导产业、外资项目、“飞地招商”任务等)( 10分) 贵池工业园区、前江工业园区、乌沙镇(含贵池船舶工业基地)、涓桥镇、梅龙街道、秋江街道完成各项个性任务的得 10 分,否则分别按其完成的比例得分;梅村镇、梅街镇、殷汇镇、唐田镇、牌楼镇、棠溪镇、里山街道、墩上街道完成“飞地招商”任务的,得 10分(完成当年招工指标的,视为完成 1个“飞地招商”任务,得 5分),否则按其完成的比例得分;江口街道、马衙街道、牛头山镇、池阳街道、秋浦街道、杏花村街道、清风街道、清溪街道完成当年招工指标(视为完成 1个“飞地招商”任务)或“飞地招商”任务的,得 10分,否则按其完成的比例得分。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完成市下达的 3个个性任务,视为完成全年计划指标任务。 ( 60分) (1)固定资产投资( 30分)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与实际到位资金的比值达到 70% 以上的,得 20分,达不到的按比例扣分。新引进项目当年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与新项目协议投资总额的比值,不低于 20% 得 10分,达不到的按比例扣分。(2)注册资金( 10分) 新引进项目注册资金总额与新引进项目个数的比值,最高的得满分,其余的按其与最高数值的比例分别计算得分。(3)产业符合率( 10分) 新引进项目符合我区主导产业个数与新引进项目个数的比值,最高的得满分,其余的按其与最高数值的比例分别计算得分。(4)财税贡献率( 10分) 各地三年来( 2011 ~ 2013 年)招商引资投产项目当年入库税收与其当年税收收入总额比例最高的得满分,其余按其与最高数值的比例分别计算得分。 ( 10分) 常态化开展落户项目合同履约监督检查工作,上一年度落户项目合同履约率最高得满分,其余按其与最高数值的比例分别计算得分,合同履约率低于 50% 的此项不得分。 (1)超计划引进 1个项目加 2分,超计划投产 1个项目加 2分。(2)新引进项目注册资金达 5000 万元至亿元每个项目加 2 分,注册资金达 1亿元至 2亿元每个项目加 3分,注册资金达 2 亿元以上每个项目加 5分(不重复加分)。(3)新引进国内 500 强企业,每个项目加 3分;新引进世界 500 强企业,每个项目加 5分。(4)新引进(落户)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美元的境外投资项目,每个项目加 2分。(5)市、区领导走访的项目成功落户的,每个加 2分,此项最多加 5分。上述加分累计以 20分为限。(二)对区直各单位的考核 ( 50分) (1)招商引资工作有专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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