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枣安办发〔2019〕4号关于开展全市天然气安全督查活动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天然气行业监管,确保天然气行业安全稳定运行,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天然气安全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督查范围及内容督查范围。全市天然气储存、输配、管网、阀井、调压站(柜、箱)的安全管理和运行;车用加气站的安全运营;民用天然气户内设施以及高层建筑、公共经营场所、地下空间等商业经营场所使用天然气情况;天然气经营、使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督查内容。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天然气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情况;天然气行业双重预防体系有效运行情况,纳入全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监管巡察信息平台管理,并完成评估验收情况;天然气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天然气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天然气市场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餐饮场所天然气安全专项治理情况;入户安全宣传检查情况;天然气违法违规建设经营行为查处情况;天然气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二、督查安排2019年1月16日--1月17日督查一组: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赵登伟带队,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共事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督查滕州市、山亭区、薛城区、高新区。2、督查二组: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甘宜宝带队,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共事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支队等部门参加,负责督查台儿庄区、峄城区、市中区。三、督查方式和要求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现场方式进行。各区(市)要对照本次检查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活动,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时整改,确保天然气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联系人:市燃热办李檀联系电话:**********附件:全市天然气安全督查工作组成员名单枣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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