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柳州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柳州市工艺美术协会柳二轻通[2015]16号———————————————关于举办第三届柳州市工艺美术作品展的通知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二轻联社,各有关单位:为推动柳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发展,增强柳州工艺美术影响力,贯彻落实自治区工信委和自治区二轻工业联社《关于举办2015广西工艺美术作品暨大师精品展览的通知》(桂工信轻纺〔2015〕392号)精神,拟于2015年8月27日至8月29日在柳州市总工会展览馆举办第三届柳州工艺美术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举办单位主办单位:柳州市二轻工业联社、柳州市工艺美术协会。二、、参评作品材料申报时间2015年8月1日--、展会地点柳州市总工会展览馆(柳州市瑞康路5号)四、申报范围(一)作品范围:传统工艺美术品,包括:工艺雕塑、刺绣和染织、织毯、抽纱花边和编结、艺术陶瓷、工艺玻璃、编织工艺、漆器、工艺家具、金属工艺和首饰、其他工艺美术,共十一大类。(见附件1)(二)参展作品要求:必须是2014年1月以后创作的、具有自主创新的、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的作品(属珍稀保护的材料要有合法来源证明)。作品必须设计新颖、技艺精湛、富有创新精神和时代感,且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三)参评作品要求:必须是2014年1月以后创作的、未获得过国家、省级、市级工艺美术专业展奖项的作品。每位参评人员限报3件(套)作品,成套作品如果件数太多,可以部分展示作品,其它另附图片展示。(四)因受场地限制,大型工艺品(长、宽、高达1米以上)只需提供20吋彩色照片三张(正面、两侧面、背面各一张),并附同规格艺术创作说明,场地中按类别,专门设置展示区域布置陈列板。(五)本次展会设三个展区::展出2014年1月以后获得国家、省级工艺美术展会铜奖以上的作品;:展出今年广西工艺美术大师精品工程创作组创作的作品;:参加本次展会的其他参展参评作品。(六)本次展评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五、奖项设置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由行业内资深专家、大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并按作品类别和数量比例评出金奖10件、银奖15件、铜奖20件,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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