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门城区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陈家塘地块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进程,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居住环境,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陈家塘区块实际,制订本方案。第一条征收范围和被征收房屋情况陈家塘地块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详见征收范围红线图。涉及总户数约678户,,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约621户,。第二条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征收部门: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实施单位: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第三条被征收房屋面积、用途和价值的确定1、被征收房屋(以下简称原房)建筑面积,按照房屋登记簿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土地使用权面积按照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确定。用途按照房屋登记记载及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证)记载的用途确定。2、未经产权登记和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3、原房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第四条私有住宅房屋补偿方式私有住宅房屋征收实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三种补偿方式。一、产权调换1、安置地块:①东港黄陀岙安置地块(期房、高层)作为沈家门陈家塘地块、永兴区块黄陀岙地块及普陀区其他旧城(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安置房源,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如黄陀岙地块安置房源或安置户型不足时,陈家塘地块部分安置到小蒲湾地块(具体户型另行公布),黄陀岙地块部分安置到黄沙湾地块。如永兴区块征收协议不生效,陈家塘地块安置到小蒲湾或长地爿地块(具体户型另行公布)。②东港原三初地块剩余安置房源(期房、多层),土地属性为国有出让。③城北瑞欣家园剩余安置房源(现房,高层,6、8、10号楼),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2、安置房(期房)交付时间:东港黄陀岙安置房预计在2022年交付,具体交付时间以征收部门通知交房日为准。如根据市、区相关政策要求,安置房必须全装修交付的,交付时间顺延六个月。3、安置房户型及价格:①东港黄陀岙安置地块基本户型为建筑面积62、79、99、119、139㎡左右。②东港原三初地块基本户型为建筑面积50㎡左右;③城北瑞欣家园安置房基本户型为建筑面积59、67、71、74㎡左右。具体户型以规划部门批准内容为准,具体面积以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安置房价值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由负责原房评估的同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签约开始前公布安置房期房均价和现房单价,安置房为期房的在交付分配前明确一房一价。如安置房全装修交付的,装修费用由被征收人承担。4、安置房选定:①选择现房安置的,在签署征收补偿协议时按先后顺序选定;②选择期房安置的,根据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户型,征收部门按幢、单元提供房源。具体选房顺序及房号选定,经统一抽签确定,具体办法由征收部门另行制定。5、安置原则: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协议的,可以在原房建筑面积基础上优惠购买25%的建筑面积后在安置地块就近就高选择安置房基本户型;加25%优惠购买后面积超过139㎡的,根据原房建筑面积加25%优惠购买面积之和在安置地块按就近就高原则组合选择安置房。原房为自建房,且家庭成员在舟山市范围内无其他房产的,经申请同意,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原房面积加25%优惠购买面积超过99㎡,可按上一款规定,组合选择安置房;1、三代同堂;2、两代同住,儿子已成年;3、已成年兄弟姐妹同住的。原房实际居住人员较多,按安置原则选购安置房不能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且家庭成员在舟山市范围内无其他房产的,经申请同意,可就高提升一档户型选择安置房。原房建筑面积在60㎡(含60㎡)以下的,按签约先后顺序,在安置房房源允许的情况下,也可在东港原三初地块和城北瑞欣家园就近就高选择安置房。6、结算办法:①安置房建筑面积与原房建筑面积相等部分,按照各自的评估价结算差价;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协议的,按原房建筑面积增加的25%优惠购买部分建筑面积,按照安置房评估价的40%优惠购买;超过部分按照安置房评估价购买。优惠购买建筑面积不足10㎡的,按10㎡计算。②地下车位出售范围由征收部门或区城投集团在安置房交付前确定。非人防地下停车位按6万元/个申请购买,人防地下停车位按5万元/个申请购买。在选择安置房时,一并申购地下停车位的(一套安置房限购一个车位),非人防地下停车位以优惠价4万元/个申购,人防地下停车位以优惠价3万元/个申购。申请购买数量超过出售范围的,以抽签方式确定购买资格。待被征收人安置完毕,如出售范围内仍有剩余车位的,被征收人可另行申购。未出售的地下车位为区城投集团所有,未出售期间可按类似小区出租价格出租,租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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