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万里红牡丹园园区道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方同意将本公司在明光市万里红牡丹园项目中沥青道路等分项工程发包给乙方。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约定如下:一、工称概况1、工程名称:明光万里红牡丹园园区道路工程2、工程地点:安徽省明光市管店镇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验收。2、工程承包范围:明光万里红牡丹园园区中沥青道路工程,该道路技术要求为:路基整理、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铺、沥青面层铺设、两侧路沿石及排水沟安砌施工等工程;工程量依据实际施工现场丈量按实结算。(本施工合同不含道路的素土层开挖、道路标志、标线)。3、工程承包内容为:本工程的材料供应和施工以及该项目涉及的临电、临水、临时设施和工程决算资料整理、递交等相关施工内容。4、乙方进场施工按设计要求将路基的土石方修整、清边捡底、碾压夯实等基础工作处理到位。三、工程计价方式1、工程量计算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乙方提交的竣工图、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和工程施工中相关文件等作为计量依据,工程量的计价方式为:安徽省2008定额标准三类取费(取中值),人工费依据政府政策性调整执行,材料依据当地施工当月造价站信息价执行,本工程结算总价让利16%,税金及管理费由乙方承担。2、因图纸更改设计造成分部工程工程量增减,对增减部分按上述计价方式予以结算。3、乙方承包的价款里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管理、工程材料、机械、税金、员工工资、技术措施、人员机械进场、文明施工、临设等费用。四、工程工期1、本工程施工工期为:2016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乙方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期完成。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期,甲方将有权按每延期一天处罚1000元。如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1)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停工;(2)停水停电原因造成停工的;(3)甲方未能提供施工条件或施工配合的;(4)甲方要求停工;五、工程质量标准本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验收按现行沥青道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如因乙方的材料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不能顺利验收,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处理至合格要求为止。六、合同总价款:最终合同价款,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七、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责任(1)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2)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3)及时协助乙方做好有关签证工作。(4)负责办好施工手续,需乙方协助的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5)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6)向乙方提供堆料场、设备作业等场地。(7)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临时设施的场地和临水、临电接入点,乙方的员工住宿由乙方自理,施工用电线电缆、开关箱、照明灯具和机具、水费、电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责任(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及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2)负责其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乙方保证进场的机具设备能满足施工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合理,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正常施工管理要求。(3)全力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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