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大事记●上世纪 80 年代末, 日本一家卖磁性保健床垫的 Japan Life 公司在我国开展传销业务。该公司未经任何官方的经营许可。● 1990 年 11 月 14 日,中国大陆第一家正式以直销申请注册的公司——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成立,直销正式被纳入了工商管理的正式范畴。● 1994 年 8月 11 日, 国家行政工商管理总局发出《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 233 号文)。 9月 2 日再次发出《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 240 号文)。非法传销的发展速度得到了遏制。● 1995 年 3月 28 日, 国内贸易部发文, 宣布正式成立“多层次传销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机构,着手起草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同年 9月 22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 对国内再次过热的传销进行规范限制;随后不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审查清理多层次传销企业的实施办法》。● 1996 年 4 月我国政府经过审查, 首次批准了 41 家传销企业可以开展多层次传销业务, 4月 28 日,国家工商局向 41 家多层次传销企业颁布了《准许多层次传销经营意见书》。● 1997 年 1月 10 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了《传销管理办法》。提出单层次传销和多层次传销的定义。●由于对多层次传销和单层次传销的区分没有严格的标准, 大大小小的非法传销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以至于到 1997 年底到 1998 年初,非法传销大肆猖獗,国家对直销企业几乎失控。 1998 年 4月 21 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禁止传销活动的通知》,对整个传销行业全面禁止整顿。●同年 6月 18 日,国家三部委(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国内贸易部)发出《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明文规定:规定“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必须转为‘店铺+ 雇用人员推销’的运作模式”。并批准了安利、雅芳、玫琳凯等 10 家外商投资直销企业转型经营。● 2001 年, 我国加入 WTO 。中国政府承诺: 以商业方式存在提供的无固定地点批发或者零售服务(包括传销)在入世 3 年后逐步取消限制。● 2006 年 7月 24 日, 雅芳公司正式获得国家商务部和工商总局批准, 从而成为国内首家被允许进行直销试点的企业。● 2005 年 9月 1 日,涉及《直销法》的两部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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