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管理制度
一、出入制度
1、非变电站值班人员,进入变电站均应遵守本制度。
2、除变电站及物业管理部门有关业务人员外,其它单位人员进入本站时,均需登记。修理人员进行工作,需持有主管技术人员或领班签发之工作票,取得值班人员许可后,在指定地点进行工作。非本站人员联系工作,不得进入配电室, 由值班人员给子办理停送电手续。
3、非家世界人员进入本站,需持有大区物业管理部门签署的介绍信,经分物业经理同意方可进入,并需进行登记。
4、非值班人员遇见现场发生异常情况,需要退出现场时,应在值班员的指挥下,立即退出现场。
5、本制度由变电站值班人员执行。
二、专责制度
值班员职责
1、完成本班所担负的电力系统的操作工作。
2、负责监视高低压及负荷变动情况,发现不正常时,及时报告上级。
3、处理变电站所发生之一般事故。
4、记录好规定的报表资料。
5、保管好全部的安全用具、工具材料和各种资料文件,并认真交接班。
6、熟悉高低压线路系统及负荷分配情况,并进行巡视、检查。
7、认真贯彻规章制度,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领班职责
1、负责全站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运行的领导工作。
2、遵照分物业经理、助理及领班,大区物业部的通知,组织值班员填写操作票,并进行电力系统的操作工作。
3、组织值班员处理变电站发生之设备运行事故,并将事故情况立即报告分物业经理及有关上级领导。
4、掌握电力系统的负荷变化情况,保证电力供应。
三、交接班制度
1、班长为交接班的主持者。
2、交班人员需于交班前作好交班的一切准备工作。
3、接班人员在班长的主持下,于接班前10分钟作好一切准备工作,听候班长的指挥,分头前往接班地点进行接班。
4、交接事项:
(1)系统的受配电情况。
(2)事故的处理经过及设备运行情况。
(3)对外联系情况。
(4)上级的指示及调度通知。
(5)系统检修试验情况及使用的接地线装置。
(6)二次线路及保护装置的变动情况。
(7)没完成的工作。
(8)站内整洁生产情况、工具材料, 防护用具及仪表保管使用情况。
5,交接事项交待完毕后,按专责区域进行交接检查。
6、各负责区域检查完毕后,班长认为无问题,交班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7、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由交班者负责处理。如果处理时间需要很长,经双方协商同意或经领导许可后,可以进行交班,但必须将情况及处理意见交待清楚。
四、值班制度
1、班长为值班人员的负责人,值班员应服从其对工作任务的安排。
2、值班人员应按规定班次按时值班,未经领班同意,不准他人代替值班。
3,值班人员应精神饱满,思想集中,严肃认真地监视设备的运行。
4、在值班时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得擅离职守。
5,值班人员是所管辖区域内,所有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和正确维护的负责人。
6、值班人员应根据规程制度、上级的指示及调度通知,保证电气设备在安全、可靠、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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