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资管理制度(试行方案) 一、总则 1. 1为规范职员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 即惠州本部胶驻外工作的职员)。本制度所指工资, 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津贴事项(技术系列的项目津贴除外)。二、工资结构 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门组成。 固定工资包括: 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开发人员还有项目津贴。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项目津贴自研发项目经总经理批准立项后,于相关研发人员当月工资中发放。项目经理每月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发放比例,最高为工资标准的 20% 。 项目完成情况由公司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进行评估。项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 项目津贴自完成当月停发。在预定的截止时间, 如项目完成率低 60% , 项目津贴自当月停发; 如项目完成率高于 60% , 项目津贴继续发放, 直至项目完成当月为止。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项目评估价值、完成的质量、进度情况,确定项目奖的发放。 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 、代扣社保费、代扣补充保险费、代扣住房公积金。 职员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工资“补杂”项补发。三、工资系列 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行政、技术、营销三类工资系列。 行政工资系列适于于从事行政、财务、生产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技术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技术开发、生产技术、品质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营销、推广及相关工作的职员,包括市场本部及难驻外机构所有职员。 职员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 3-1 : 表 3-1 工资系列适用范围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行政工资 1、总经理办公会成员 2、总部助理部长以上职员(市场本部及下属部门除外) 3、总经办、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审计部、物料供应部所有职员 4、研究部、工业设计部、技术工程部、生产技术部、质量管理部、生产部从事非专业技术工作的职员技术系列研究部、工资设计部、技术工程部、生产技术部、质量管理部、市场推广部、客户服务部所有职员 1、市场本部及下属市场管理部、行业销售部、市场推广部、销售计划部、客户营销系列服务部所有职员 2、驻外机构所有职员(含经理、财务经理等) 四、工资计算方法 工资计算工式: 实发工资= 应发工资+ 补杂项目-扣除项目应发工资= 固定工资+ 浮动工资固定工资= 基本工资+ 技能工资+ 住房补贴+ 医疗补贴= 工资标准× 固定工资系数之和浮动工资= 考勤工资+ 绩效工资+ 效益工资= 工资标准× 浮动工资系数之和 工资标准的确定: 根据职员所属的工资系列\ 职务, 确定职员薪级. 再根据职员薪级, 确定对应的工资标准。参见《职员职务- 薪级对照表》、《职员薪级表》。 ;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的标准系数设定: 设工资标准为 1, ;固定工资标准系数为 A ,其中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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