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操作指南个人可分别通过微信、官网和现场申报三种方式,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其中微信申报和官网申报无须提供纸质材料,在网上直接完成申报流程),具体操作如下:一、微信申报(推荐使用):关注“广东地税”微信公众号登录(一)登录手机微信登录,进入“广东地税”微信公众号的“微办税”——“个人办税”或微信的“钱包”——“城市服务”,即可点击“12万申报”进行申报。通过微信的“钱包”登录两种方式登录后,即可进入“12万个税申报”,操作步骤相同,如下:注意:系统将自动预填部分信息及申报数据,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填报。年所得额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其中:如果本校教职工本年度无在校外兼职的情况,则其工资、薪金所得=工资小计+酬金小计-公积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资或酬金补发-计生奖-住房改革补贴,应纳税所得额=各种所得减去减除费用(每月3500元/4800元)的收入额计算。如果本校教职工本年度存在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则有可能存在补交税款的情况。(二)确认申报,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申报”,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申报”,页面会跳转至“申报回执”提示页,可以自行截图“申报回执”保存以备查。(三)查询结果,确认申报后可在广东地税微信公众号的“微办税”——“个税查询”查询缴税情况,若发现原申报有错误,可重新进入“12万个税申报”即可点击“作废”,对原申报数据进行修改再重新申报。(四)网上缴税,申报成功后发生应补税额,可直接通过“申报成功”界面下方“去缴税”按钮实现缴税,或可进入个人办税平台,点击“税费缴款”进行缴税。二、官网申报:可凭纳税人身份证件号码和密码通过电脑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报网址为:)进行申报。纳税人初次使用网上申报的,需进行“用户注册”。具体申报路径为: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申报—填写申报表—确认申报表—查看回执。网上申报,如何获取或重置密码?(1)纳税人初次使用网上申报的,需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进行“用户注册”,成功注册后,可通过“办税桌面—用户信息—账户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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