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零售)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doc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索证索票制度2、3、4、5、卫生管理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保健食品储存制度保健食品出库制度6、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7、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8、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制度一、索证索票制度为了确保保健食品经营行为的合法性,把好保健食品购进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1、 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2、 负责保健食品供应商和品种的资料索取工作,建立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初审工作;并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3、 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材料:1、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及(保健食品经营者备案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销售人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对销售人员及其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还应提供供货单位发票、销售清单式样和加盖的印章式样(复印件)。、首营品种必须有《保健食品注册批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书》,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该产品所对应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或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保健食品GMP证书》。、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还同时必须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核查。因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核查不清时应电话查询。查询后应在首营审批表上作好查询记录。4、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时,应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6、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和购进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要在2天内完成。7、 质量负责人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首次经营其他类审批表”及报批资料等存档备查,并将审批后的企业名称输入微机。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资料不全或未经审批,一律不准录入。8、 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二、卫生管理制度(一) 营业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 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2、 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3、 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4、 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5、 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6、 灭蚊蝇灯、鼠夹等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二) 仓库卫生管理制度1、 保健食品应专区存放,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2、 调控好保健食品专区的温湿度,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3、 合理使用保健食品专区,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4、 保健食品专区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有效。5、 保健食品专区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虫等检查和打扫卫生。6、 保健食品专区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三、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为保证入库保健食品的质量,把好验收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1、 验收人员负责保健食品的验收及记录的整理归档工作。2、 验收人员应坚持原则,并熟悉保健食品知识和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正确处理验收过程中的质量问题。3、 验收人员凭来货票据对到货保健食品进行逐批验收,验收到保健食品最小包装;验收应在规定的待验区或退货区验收,待验区和退货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有黄色标示。4、 验收时应按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有保健食品的专用标识、品名、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保质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保健食品的功效成份及含量、保健功能、食用方法、适宜人群与不不适宜人群、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验收进口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应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验收。、 验收进货品种,应有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保健食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书;、对销后退回、配送后退回的保健食品,验收人员应按验收程序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拒收入库或抽样送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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