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规划文本一总则(一)、规划编制意义发展城市绿化,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生态型城市,提升张家港生态环境与城市形象,为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做出应有的贡献。(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苏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苏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条例和行业标准(三)、规划期限近期:2002-2005年;中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四)、规划范围与规模规划范围:为远期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人口规模:中期市区人口为32万人,远期市区人口为45万人。(五)、规划指导思想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精神,以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城市持续发展为中心,以重点促进工业高度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同优化、经济发展与社会文化环境的协同优化以及综合效益最大化为目标,规划总量适宜、分布合理、特点鲜明、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六)、、推陈出新、、动态的规划原则二规划目标与指标(一)、、结构布局合理、综合功能优化的城市绿地系统,形成“水绿相依”的鲜明江南水乡绿化特色,构筑“人、城市与自然和谐”的具有丰富生态文化内涵的优美绿地景观,创建“林、园结合”的花园式绿色生态宜居城市。(2002-2005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和申报世界最佳人居环境范例奖。2002—2003年,合理规划布局各类绿地,通过新增精品绿地和绿地改造的途径,大幅提升绿地数量与质量,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绿地系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04年,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2005年,申报世界最佳人居环境范例奖。,弘扬历史文化,保护和建设城市生物多样性,创造人与自然共生的城市人居环境,创建江南水乡绿化特色与现代生态文化内涵融合一体的、现代花园式绿色生态宜居城市。,以及高质量生产绿地、动植物园、城市自然保留地、文化专类园和城郊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发展城市生物多样性,市区绿地系统与市域绿化完全融合一体,形成具有高度自然特色的、综合功能优化的区域绿化系统。(二)、≥35%;绿化覆盖率≥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4㎡;道路绿化普及率100%;居住区绿地率新区≥40%、旧区≥30%,全市园林式小区占60%以上;单位绿地达标率≥70%、先进单位比例≥20%;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2%、苗木自给率80%。≥37%;绿化覆盖率≥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6㎡。≥40%,绿化覆盖率45%,人均公园绿地≥12㎡。三市域绿地系统规划(一)、市域大环境绿化规划目标“以城促郊,以城促乡”、“以乡辅城”,形成城乡一体、城市与自然协调、人与自然共生的市域大环境绿化格局。(二)、,规划区分为一级生态敏感区、二级生态敏感区、三级生态敏感区和一般区域。:双山岛、沿江地带、以及城区主要水源地一干河两侧。:杨舍城区环城地带,张杨公路和东横河、盐铁塘沿线的两侧地带。:其它主要道路与主干水系两侧地带。。(三)、市域绿地结构布局市域绿地结构布局采取“一心三区,六横七纵”的形式。“一心”即以张家港城市建成区绿化建设为核心,高起点、高质量,建成荟萃历史文化、结合生态环保和景观优美的开放式城市绿地系统,通过加强城郊结合部的绿化连通,使之成为张家港市域绿化网络枢纽和绿化建设的“龙头”,充分发挥市区绿化建设的辐射影响力,推动市域大环境绿化建设。“三区”东部自然功能区,南端人文景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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