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城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为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明确我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现编制成《莞城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一、莞城街道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各部门单位要在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基础上,对依法须提请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及时向街道法制办提出。同时,本目录将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随时进行调整或增补。二、对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将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三、本目录由莞城街道办事处解释。四、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莞城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莞城府〔2017〕64号)同时废止。莞城街道办事处2018年5月21日序号决策事项名称承办部门1编制或调整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党政办2年度财政预算,重要财政资金安排财政分局3编制或调整各类总体规划,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区域规划和专业规划具体编制主管部门4制定土地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卫生、科技教育、生态环境保护、住房保障、公用事业、城市建设等涉及民生且社会影响面广的重大政策措施具体事项主管部门5研究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商务局、资产办6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党政办7贯彻上级政府重要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意见具体事项主管部门8需要报告上级政府审议的重大事项具体事项主管部门9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需要街道办事处决策的其他事项具体事项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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