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巡逻制度 1. 巡逻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文明巡逻、依法办事, 为创建平安校园积极作贡献。 2 .治安员在空档时间(每天课前课后、中午、下午课外活动至晚自习前、晚自习后), 要认真巡逻守护校园, 维护学校师生工作秩序、学习秩序和生活秩序,制止学生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对于扰乱校园秩序、寻衅滋事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与公安机关、派出所取得联系并配合予以打击。 3 .楼道管理员在空档时间,要认真巡逻守护教学楼,严禁学生蹲坐阳台、追逐打跳,维持学生上下楼梯秩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 宿舍管理员每天坚持夜间巡查登记, 发现不安全隐患( 三防) 应及时排除并报告有关人员; 制止、清查打架斗殴, 破坏公物等违纪事件, 协助班主任、治安员批评教育当事人,并作好登记。 5. 门卫与治安员一道在节假日(星期六、星期日、节日) ,进行防范巡逻和检查,严格审查外来人员和暂住人员,禁止社会闲杂人员擅自进校游荡并清查登记。对于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应积极向有关人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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