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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清算.doc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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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清算.doc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清算某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因未参加年检,于2002年2月1日被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吊销了营业执照。该公司三大法人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2002年4月7日临时股东大会形成以下决议:解散某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职工山第一-大股东负责分流安置。公司进入清算阶段。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9人组成:三大法人股分别委派4名、2名、2名代表参加,自然人股东委派1名代表参加。聘请某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公司解散的后备方案:鉴于公司的状况,审计可能难以进行。若中介公司无法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或中介机构无法出具审计报告,则山第一大股东全盘接受公司全部资产及债权、债务,并负责公司职工的分流、安置;第二、三大法人股股本,由第一大股东与之另行订立股转债协议,务自然人股东股本金山第一大股东负责进行退还。一旦出现中介机构无法审计或无法出具审计报告的情况,此方案自动生效,不再召开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认为公司的决议违反了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即公司被吊销执照后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山全体股东组成,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组织,不应召开股东会来决定清算组人选及制订清算方案,更不能以公司合并代替公司清算。法人股股东认为,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是依据公司法行使股东会对清算事项的决议权。双方争执不下,自然人股东诉请当地人民法院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笔者认为自然人股东的意见正确。鉴于司法实践中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不甚明确,容易引起误解,笔者结合本案对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股东会是否有权表决解散事项?公司解散,是指公司因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事山出现,或被有关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进入清算阶段,以处理及了结公司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公司解散并不意味着其法人资格立即丧失,须等到公司清算结束后,注销登记并予以公告后,其法人资格才完全丧失。公司解散根据其解散事由是否自愿可分为任意解散和强制解散两类。任意解散是指公司基于自2的意思而自愿解散,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三种情形下公司可以解散,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决定是否解散。强制解散是指公司基于法律规定或行政处罚决定而被迫解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百九十二条作出了相应规定。在公司被宣告破产和公司因违法被责令关闭的情形下,法律规定“应当解散”,不存在“可以”与“不可以”之分,不论公司是否愿意,股东会也不必通过行使表决权表示“是否愿意解散”的意思。I大1此公司被吊销执照,属强制解散,山股东会表决是否解散是不合法的。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如何组成?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山后,依法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并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终结公司所有法律关系的行为。公司宣告解散后,未必都进入清算程序,如公司合并、分立均不需要进行清算,因此不应将公司解散与公司清算混为一•谈。公司清算分为任意清算和法定清算,任意清算是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或者山股东会决定的清算方法进行的清算;法定清算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清算。我国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的公司,因此未规定适合于无限公司、两合公司等人合公司的任意清算,而只规定了法定清算。公司法第八章专门规定了清算组的组成、清算组职权职责、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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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