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卫生纠风工作简报(第 2期) 卫生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二○○七年一月二十八日按: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单位院务公开工作, 提高管理和服务的透明度, 保障单位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 深圳市卫生局制定了《深圳市卫生系统院务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转发,供参考。 2 深圳市卫生系统院务公开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卫生系统院务公开工作,增加管理和服务的透明度, 保障单位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 促进依法执业、诚信行医,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深圳市“阳光工程”实施意见》、《深圳市企事务公开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卫生系统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卫生局直属单位院( 中心、所) 务公开( 以下简称“院务公开”) 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市卫生系统其他单位院务公开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 原则上应予公开, 并应遵循依法、真实、及时、有效的原则,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院务公开实行党委统一领导、院行政主持、行政办公室具体运作、工会和职代会协调监督、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3 第五条各单位应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织负责人担任, 副组长由行政负责人担任, 党政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 负责审定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二) 负责对院务公开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 负责受理群众对院务公开执行小组的意见或建议并进行反馈;(四) 负责研究决定对执行院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人员的奖惩。第六条各单位应成立“院务公开执行小组”,组长由行政负责人担任, 副组长由行政副职担任, 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执行小组成员。院务公开执行小组办公室应设在单位行政办公室,负责院务公开日常工作。院务公开执行小组的职责是: (一) 负责研究草拟院务公开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 按院务公开要求的内容、形式、时限落实各项公开工作;(三) 负责受理群众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并进行反馈;(四) 负责对合理的意见或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 (五) 负责院务公开资料的收集和归档。 4 第三章公开的内容第七条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一) 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主要内容 1 、医院资质信息: (1) 医院依法执业登记、医疗业务范围、职能及业务科室设置; (2) 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注册情况及相关资质信息; (3) 重大医疗技术准入及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 2、管理制度: 包括门诊、急诊和病房管理制度, 病员入出院、转院管理制度;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等。 3 、医疗卫生服务信息: (1) 重大疾病的控制和预防情况; (2) 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药品的采购价格和零售价格; (3) 医生所开处方中的药品种类、数量和总价格; (4) 医院人均门诊费用、人均住院费用、单病种人均费用; (5) 药品、医疗设备等采购招标标准、程序和中标单位、中标价格; (6) 医疗服务质量检查和评估结果。 4 、便民措施: 5 (1) 按规定应病人或其家属要求应当提供的医疗服务信息( 如病历的查询、复印) 获取程序及咨询电话; (2) 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包括: 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专家姓名、职称、专业,门诊医生、护士安排; (3) 医院门急诊部、住院部各病房的设置、位置格局以及抵达路径; 紧急情况的疏散通道; (4) 医院物价管理职能科室、费用查询部门及查询电话; (5) 工作人员上岗应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5 、行风建设情况: (1)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2) 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包括医德规范、医务人员行为准则; 服务用语、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等; (3) 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二) 向患者个人公开的主要内容提供就诊者的具体诊疗项目、药品名称、数量、价格等费用清单。第八条向内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一) 医院重大决策事项: 1 、医院发展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计划情况; 6 2 、重大决策、中层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二) 医院运营管理情况: 1、医院医疗工作状况, 包括: 年住院、门急诊病人总数, 病床周转率、使用率,平均住院天数; 2 、财务管理事项: 包括年度财务预、决算,财政拨款, 收费情况, 药品收支, 社会捐赠, 投资收益, 房屋租赁和劳务费收入,财务收支情况,成本核算; 绩效工资的核算和分配方案; 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情况; 专项资金补助,医疗、教学、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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