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工作新飞跃——涪陵区司法局先进单位事迹材料涪陵区司法局 2009 年5月 31日( 点击: 1953) 涪陵区司法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 突出维护社会稳定职能,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职能,业务工作开展活跃,在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国家司法考试、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中锐意改革、大胆实践、与时俱进, 丰富、发展和完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验, 为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受到了涪陵区委、区政府、市司法局、国家司法部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先后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评为全国“一五”普法先进工作集体、全国“三五”、“四五”普法工作先进区(县)、“五五”普法中期督导先进集体,被中央宣传部、国家司法部等 14 个部委评为全国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先进集体, 被国家司部评为全国第三届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全国“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先进集体, 被国家司部授予“全集体一等功一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被市综治委授予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 被市司法局评为基层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执法工作先进单位、法制理论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司法行政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被市人事局、市司法局评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连续三年获市司法局综合目标考核优胜单位,被市司法局授予“三好领导班子”、并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连续三年被区委、区政府授予“人民满意单位”,被区委、区政府评为三期、四期三峡移民帮促先进单位, 被区文明委被为最佳文明单位, 被区政府评为卫生先进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一、狠抓班子建设,带出一流队伍只有一流的队伍,才能干出一流的业绩。涪陵区司法局党组十分注重班子和队伍建设, 以钢班子带出铁队伍,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一是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涪陵区司法局领导班子“一班人”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 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注重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组一班人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自觉做到“四带头”,即带头参加学习、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求真务实、带头拼搏争先。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班子成员率先做到; 要求干部职工不做的, 班子成员绝对不做。班子成员能够经常深入基层, 了解民情, 帮助基层排忧解难。尤其是针对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年年有新突破、年年有新发展,多项工作都走在全市前列。二是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制定了司法行政队伍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每年选派机关、司法所长干部参加政法干部培训,坚持每周四政治学习和每月司法所长例会制度, 以会代训, 对干部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技能培训教育、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等。自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以来, 全系统共参加各类培训 400 余人次, 培训率达 100% 。通过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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