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约定书甲方(委托方):XXXXX甲方税务登记号:乙方(受托方):山东红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乙方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编号:18285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一、委托事项(一)项目名称:曹县交通家园一、二、三期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二)具体内容及要求:按照税法的规定对甲方2010年-2015年6月财务会计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三)完成时间:2015年9月30日前。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一)甲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甲方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是甲方的责任。这种责任还应当包括:(1)建立、完善并有效实施与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相关的内部控制。(2)符合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基于重要性原则、截止性测试的性质和审核过程中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甲方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经乙方审核后仍然可能存在未被发现的风险,乙方出具的鉴证报告不能因此减轻甲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二)甲方的义务按照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完成委托事项所需的会计资料、纳税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并答复乙方工作人员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委托人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委托人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委托业务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一)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鉴证。乙方应当制定合理计划和实施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真实证据的审核程序,为甲方的委托事项提供合理保证。乙方有责任在鉴证报告中指明发现的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未按乙方的建议进行调整的事项。(二)乙方的义务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委托事项,并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3)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所实施的调查、听证、复议等程序。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甲方未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于乙方原因未按约定时限完成委托事项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对甲方曹县交通家园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并代理甲方向税务部门进行解释。四、约定事项的收费经甲乙双方协商,%计取,完成本委托事项费用为人民币28万元(¥280000元)。上述费用分两次支付,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约定书签订之日起15日内预付服务费10万元;提交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时支付余款18万元。五、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的出具和使用(一)乙方应当出具真实、合法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二)乙方向甲方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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