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文件校教发〔2012〕104号关于印发《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选课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属各单位:为保证学分制的顺利实施,指导学生正确选课,保证学生完成修读计划,维护学校教学秩序,规范选课管理工作,学校对《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选课管理办法(修订)》进行了修订,研究制定了《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选课管理办法(修订)》。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选课管理办法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附件: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选课管理办法(修订)为保证学分制的顺利实施,指导学生正确选课,保证学生完成修读计划,维护学校教学秩序,规范选课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学生选课原则第一条学生选课准备学生在正式进行选课操作前,应做好以下准备:(一)熟悉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学生在选课前应熟悉本年级、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并掌握下列内容:,各类必修课学分数、各类选修课程至少应选修的学分数;、尚需修读的课程学分数及各类课程学分数;;。(二)确定本人修业年限。学生应均衡学业负担,避免盲目多选课。(三)学生应认真阅读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布的《选课系统说明》及学期选课通知,按要求选课。第二条学生选课的原则(一)学生选修课程数量及顺序应以培养方案为依据。课程间存在先修后续关系的,应先选先修课,再选后续课。同一学期同时开设必修与选修的课程,应先选必修课,后选选修课。(二)修读不合格的课程,补考后仍不合格,应予重修。重修课程应优先修读。根据教务处每学期重修安排,由学生填写《课程重修申请表》,经学院批准,教务处备案后修读。(三)转学或转专业后的学生,其课程修读按《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四)学生每学期课程修读学分不得低于20学分,也不得高于30学分。课程一经选定,一般不予更改。第二章选课程序第三条选课时间选课时间一般在开课的上学期末及假期进行,补退选在开课学期的第一周进行。具体时间由教务处通知。(一)在开课学期的第一周选课人数少于30人的课程,原则上不开班,已经选定该课程的学生在开课学期的第一周补选其它有余量的课程。(二)学生可以对已选中但又无法继续参加学习的课程在选课阶段提交退选申请,也可以增选其它有余量的课程。第四条选课地点在选课期间,学生可以利用任何一台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进入云南财经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选课。第五条选课办法(一)登录:进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后,在“学生登录”栏目下的学号栏中输入学号,在密码框中输入密码,进行登录。(二)选定课程:进入“选课”页面可查询相应的“选定课程”。(三)密码:学生选课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由选课系统自动设定,新生第一次选课时,用初始密码登录。密码可根据《选课系统说明》进行修改。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因学生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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