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医疗纠纷律师函.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3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3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律师函(2011)梅律函字第(006)号致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主题:关于贵院与病员田风景医疗纠纷损害赔偿事宜河南梅溪(郑州)律师事务所接受田风景的委托,指派唐秀强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全权处理贵院与病员田风景医疗纠纷损害赔偿事宜。据此,本律师就题述事宜致函陈述如下:田风景,女,1972年4月22日生,汉族,农民,住河南省杞县葛岗镇孟寨村幸福北街20号2009年10月5日田风景因摔伤入住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尺挠骨骨折”,10月6日行左尺挠骨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术,术后3天尺骨切口溢液,行细菌标本培养示“肺炎克雷伯菌及大肠埃希氏菌”,应用抗生素抗感染治疗后切口愈合。尺侧切口间断破溃并溢出黄色粘液,抗生素治疗后,破溃口愈合。2010年后,挠骨侧一枚螺钉退出至皮下并将皮肤顶破,回至本院取出螺钉,2010年8月,尺侧切口远端出现螺钉退至皮下,自行取出螺钉。2010年9月5日入住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尺挠骨骨折术后骨髓炎”。2010年11月10日转院至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总医院治疗骨髓炎,2010年11月24日治愈出院。接受委托后,我们对贵院的病历资料进行了详细研究,并走访了相关专家,结合三个医院的病历对照,根据委托人在贵院的治疗及病变过程,认为贵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病历记录不规范、手术治疗违反相关医疗规程,出现误诊、误治等违反医疗常规的过错,从而导致出现本可以完全避免的手术并发症—术后骨髓炎。贵院在该起医疗纠纷案件中的过错是非常明显的,应当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病员田风景给予合理的赔偿。故委托人田风景特委托我所律师解决赔偿事宜。做为病员及家属因为长期的病痛折磨,已经身心交瘁,承受了常人难以承受之重。我方不希望看到贵院的形象因此带来不利影响,我们本着和谐、稳定和诚恳的原则,寄希望于院方在收到我方律师函后,拿出协商诚意,本着从妥善处理纠纷,避免自身商业信誉受到损害的角度,能够客观公正的对本次

医疗纠纷律师函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3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775845776
  • 文件大小26 KB
  • 时间2020-06-01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