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档案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县(市、区)档案局: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金华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暂行办法》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金政办发明电〔2018〕14号)要求,市档案局对1986年3月15成立起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由金华市档案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附件: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9个)金华市档案局2018年11月日附件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9个)序号文件名称文号1关于加强全市档案中介服务工作安全监管的通知金市档〔2012〕19号2关于切实加强档案数字化和档案信息化服务外包管理的通知金市档〔2012〕25号3关于印发《金华市档案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金市档〔2012〕36号4关于加强涉密档案数字化管理的通知金市档〔2014〕23号5金华市档案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档〔2017〕1号6金华市档案局关于印发《金华市临时机构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市档〔2017〕7号7关于印发《金华市综合交通廊道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市档〔2017〕11号8金华市档案局关于印发《金华市档案行业“黑名单”和“红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市档〔2017〕22号9金华市档案局关于印发《金华市生态廊道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市档〔2017〕40号未列入上述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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