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来源于料下载网四、家史(一)家史的定义、作用、特点 、变迁、经历和现状的史志性文体。家史所表现的历史阶段可长可短,有的家史涉及时间达百年以上、数代人员;有的家史涉及几十年时间和三四代人员;也有的家史以一个长短不定的特定时期为背景,如本节所附《我的一家在文革》。家史和传记的区别在于,传记以个人为表现对象,家史以某一家族或家庭的主要成员为表现对象。 (1)记载家族或家庭发展实况国家有国家的历史,民族有民族的历史,家庭也有家庭的历史。在这些历史中,家族或家庭的历史可以说是最贴身的历史,也是每个人都不可能不关心的历史。目前,多数家庭可能没有自己的历史文本,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令人遗憾的事情。(2)教育后代先辈的生活道路通常要比后辈的生活道路艰难,创立、建设一个家庭的艰辛过程对于后辈来说,能起到鼓舞其精神、勉励其奋进的作用。 (1)以家族或家庭成员的经历为题材这是家史与传记的不同之处。在现实中见到的一些家史只讲个人的经历,这不能算是正规的家史,应该算自传。家族或家庭是一个小集体,单个人不能构成一个家庭,更不能构成一个家族。(2)表现一个家族或家庭的鲜明个性家族或家庭的个性特色是由其特定的生活道路和生存状态所决定的。每个家庭都有其特定的生活道路和生活经历,在写作中不能模仿别人的家史,要写出自己的特色和个性。(3)常以故事的形态出现有较强的感染力家史常以老人讲给后辈听的形式口头存在,具有一定的故事性和感染力。经整理撰写转变为书面形式后,还应该保留这样的特点,为的是增强家史的可读性,让后辈喜闻乐见。(二)家史的写作家史不论以家族(这里的家族应指同祖三代之内的成员,不是指同姓的大家族)还是家庭为单位,通常重点记述的是三代人员的史实。往上可上溯到祖父辈以上一两代,往下也可记述到孙辈以下,但两头都不是重点,中心内容是三代人的经历和事迹。后人再撰写家史,中心内容自然下移,形成接续。 ,且多为后辈人记述前辈人和同辈人的事迹。叙事人身份的确定有利于其他家庭成员身份的确定,如本节例文中“祖父”、“父母”、“叔叔”、“姑姑”等人物身份,都是由叙事人“我”的身份决定的。 、主要事件,只有放在特定历史时期背景之下,才能被充分理解。本节例文中的“文革”,就是决定着全家人命运的历史背景,离开了这个背景,人物和事件都将不可思议。 ,要形象鲜明、完整清晰,注意避免人物形象模糊、事件残缺不全的情况。【例文】我的一家在“文革” 1958 年,我的祖父响应国家建设新农村的号召,辞去沈阳化工厂高级技工的工作, 带领一家大小,包括奶奶和我的三个叔叔两个姑姑回老家务农。老家在黑龙江极北苦寒之地,只消开上一天的车就到中苏边界。那里天是高的,地是阔的,人是少的,钱是更少的。我的祖父聪明而且能干也肯吃苦,很快就扎下根,盖了房子,成为红红火火一户人家。转眼就是十年。在此期间,大儿子,就是我父亲,上大学——留苏——娶亲——生子,二儿子进金矿公司,三儿子上南方的一所化工大学,大闺女进沈阳城当了工人,小闺女念完中学成为村里的民兵排长。除了我的祖母病故,似乎再没什么能让祖父担忧的事了。然而,谁也不会知道毁灭的风会从什么方向吹
四、家史.doc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