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环境治理员》职业标准(试培训),对一二类民用建筑物(住宅、医院、老年公寓、幼儿园、学校、办公楼、商店、宾馆、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体育馆、餐厅等)及飞机、汽车、船等内部空间进行简易检测和环境治理的技术人员。,分别为室内环境治理员(四级)、室内环境治理员(三级)、室内环境治理员(二级)。,常温,、较强的表达能力和运算能力,手指灵活性一样即可。。: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试培训期间申报条件如下(仅适用于试运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室内环境治理员》(四级):;,在本职业工作累计五年及以上者,(须提供用工单位劳资部门的有效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单位证明);(含中专、职校、技校)毕业证者,可申报本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鉴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室内环境治理员》(三级):,在本职业工作累计六年及以上者,可申报三级职业资格鉴定(须提供用工单位劳资部门的有效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单位证明);,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两年及以上者;(含大学、大专、高职)毕业证者;。相关专业包括:环境工程、环境检测与治理、生态环境、环境与设备工程、环境科学、建筑装饰、化学分析等。相关职业包括:空调修理、室内装潢装修、汽车修理保养、物业治理、会所治理、室内娱乐场所治理、管道清洗修理、家政服务、工厂企业环境保护等。注:本鉴定申报条件仅限于试运行使用,在该职业(模块)纳入正常培训轨道后,鉴定申报条件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布的《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执行。。理论知识鉴定采用闭卷笔试考试方式,操作技能鉴定按照等级技能需要进行,其方式主要为笔试和口试。室内环境治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室内环境治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室内环境治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鉴定实行非一体化鉴定模式(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鉴定分开实施)。鉴定合格标准均为百分制,满60分为合格。非一体化鉴定模式分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鉴定,均达到60分为合格。以上合格的成绩在两年之内有效。。操作技能鉴定的考场要求有不小于40平方米的工作或会议室,配备有电脑、通讯设备、文件筐、办公桌椅及必要的办公文具和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职业功能”、“工作内容”一览表职业功能工作内容四级三级二级一接待咨询(一)接待客户并记录(二)回答常识性问题(三)介绍相关治理方法(一)解答室内污染预防治理的问题(一)提出治理建议二污染评估(一)挑选测点(二)实施简易检测(三)填写检测记录(四)判定污染程度(一)编写检测方案(二)分析污染源(一)分析检测数据(二)撰写评估报告三治理施工(一)懂得施工方案(二)操作工具设备(三)使用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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