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计量收费探讨1集中供热分房计量概述集中供热分户热计量的意义集中供热分户热计量的实质是取消不公平的福利供热,多消费热能者多支付费用,用户可以对室内温度进行调节,降低能耗从而节约能源,避免浪费,更合理地分摊供热费用。室内热能消耗的特点与电能、水、煤气的消费特点不同,采暖供热由于热能的传导性,居民每家每户的取暖热能消费量与左邻右舍有很大的关系,与居民的楼层、朝向及房屋护围结构有很大的关系。例如阳光直接照射的居室,居中间的居室由于上下左右都有暖房,较少的热能消耗就可以达到一定的室温。相对而言,顶层、北向、边上的居室要达到同样的温度就需要较多的热能供给。同样,建筑护围结构保温性能差的建筑或边角房间热能消耗量大。因此,每单元的供热消耗量除该单元的自身消耗外与该单元在楼内的位置、邻居情况及建筑本身的护围结构有密切关系,其后者的影响高达40%以上。集中供热热能生产与输送的特点热能与电、水、煤气三种资源与能源的特点不同,热能很难远距离输送而没有大量的损耗,集中供热分为小区(建筑物)独立供热或由热力公司(热电厂)供热两种形式。由于各个热源厂(锅炉)的效率、燃料不同,因此在同一个城市内会出现多种不同的热能成本。热源厂一般经过换热站将热水输送到最终用户的散热器中,这个过程中的热损耗包括许多环节的损耗:锅炉→换热站→建筑物→室内。集中供热分户热计量的必要条件热价的制订由于各个地区及各个热源工厂的生产成本不同,热价也应不同。制订热价的首要问题是确立供热企业的合理成本与费用,再加上利润与税金,制订出供热行业价格。这个价格要随着供热企业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在一定时期做出变动。热价计量器应该定在建筑物入口处,这是因为建筑物内部的损耗应该由其内部住户分摊。可在建筑物入口处的热力管道上安装热能表计量整个建筑物的热消耗量。立法工作确立供热合同主体,要解决供热单位与谁订立供热合同的问题。如果用户安装了热量表,供热单位可以和每个住户签订供热合同,另外还需要与住户所在建筑物的合法代表签订建筑物内部热损失部分的支付补偿合同。如果供热单位与小区或整栋建筑签订供热合同,立法工作应明确规定谁负责小区内部热量消耗的分配工作:是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供热单位,还是独立的能源服务公司。立法工作还应包括规定不配合计量工作的用户处理办法,例如拒绝安装计量装置等;规定计量装置人为破坏,计量装置有问题等情况的处理办法等;计量装置所属权的确立。温度调节与计量装置每个热计量用户必须安装温度调节设备和可确定其热量消耗量的设备,例如热能表或热分配表。没有用户的行为节能,热计量就没有实际意义。2分户热计量原理我国现行的集中供热收费是按全市统一价格(有的城市有多种价格),即按每户的住房建筑面积收取固定费用。这种收费模式的弊病有:能源浪费用户没有节约意识试想一下如果我们照明用电按面积收费,多少人会白天关灯呢?目前的现状是无论房间内是否有人,暖气都是常开的;如果房间内实在太热,有人会开窗降低室内的温度。没有人会在夏天开空调时因为太冷而开窗取暖(按面积交纳空调费的办公大楼和公寓也有人这样做)。有节能意识的人也无法节能由于现有大部分住宅没有可调节温度的装置(手动或温控阀),有节能意识的人也无法调节温度。不合理的收费制度这种收费模式下,用户购买的是温度。不管用户的房屋结构保温性能好与坏,供热企业承担的责任是向住户提供16℃的室温。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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